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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6

    掌控者[快穿] 作者:齿白唇红

    分卷阅读86

    的钻进马车看一看薛昭的情况,他蜷缩在车里,双眼无神,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想事。

    好在薛昭虽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但心情总体还算平静,对吃饭睡觉这些必须的事情没有什么影响,如此赵珏方才放下心来赶路。

    很快,他们便到了南安城,将薛昭放到客栈暂住后,赵珏又忙前忙后的租院子,因为不知道会在南安城呆多久,赵珏便先暂时租了半年,等赵珏把事情忙完后,薛昭也终于下定了决心,他对赵珏说道:“爹爹,我……我不要他!”

    他实在是没自信在孩子生下来后,毫无芥蒂的接受他、爱他。

    如果没有办法做一个好爹爹,薛昭宁愿不生他。

    薛昭既然做了决定,赵珏便为他把身体状态调养到最好后,给他喝了打胎药。

    ☆、第63章 后爹太难当(3)

    在大盛朝南方,有一座四季如春的百花城。

    百花城城如起名,有种植各种各样的花草,哪怕是一些少见的名花异草也能在这里找到,故而百花城虽然地处偏僻,但每年都有不少爱花之人慕名前来,使得整座百花城热闹非常。

    而在百花城中,有一间叫如意的花铺是城中生意最好的花铺之一,因为除了花之外,这里还时常卖上几张画,最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些画画的极为逼真,与真物无异,所以纵然画的价格稍贵,但画一出来,也被人一抢而光。

    毫无疑问,这间叫如意的花铺自然是赵珏和薛昭开的。

    五年前,薛昭决意打掉孩子,但孩子真的没了之后,他不免郁郁寡欢,难以提起精神。

    赵珏担心薛昭这样下去,迟早会拖垮身体,便在薛昭养好身体后,带着他天南地北的跑,各色风景人物见了不少。久而久之,薛昭的心胸倒也开阔起来,虽然对以前的事情仍旧无法忘记,但已经不再耿耿于怀了。

    后来两人无意间到了这百花城,住了一段时间后,都觉得这里很适合长住,赵珏便拿了积蓄在百花城外的临河镇买了房子田地落户生根。

    薛昭在落户的时候,主动给自己改了姓,跟着原主姓。

    如今百花城里做生意的人大都知道如意花铺的老板叫沈昭。

    在百花城落户后,赵珏也没有闲着,又另学了一些以后世界可能用的上手艺技能,而沈昭则对种花很感兴趣,跟着当地的花匠学起伺弄鲜花来,成日风吹雨淋的他,娇嫩白皙的肌肤不复存在,言容举止也在赵珏的刻意训练下更加偏向男子,整个人除了矮一些,看起来一点都不像个哥儿了。

    故而两人在百花城住了两年,倒也没有人知道如意花铺的沈昭其实是个哥儿。

    这日,沈昭如同往常一样要去给城里的花铺送花并将一些没卖出去的花拉回来重新伺弄,离开前,他和赵珏告别,“爹,我进城去了。”

    赵珏‘哎’了一声后,又道:“等等我,我也去。”

    沈昭停下脚步,他知道那只叫衍之的小松鼠所用的东西又该置换了,不然的话,爹也不会和他一起出去。

    果然,没多久便见屋里一个人抱着一只松鼠匆匆走了出来。

    以前沈昭觉得衍之可爱聪明又很通人性,但在爹说要送给他一只松鼠的时候,他拒绝了,因为那个时候他连自己都没有办法照顾好,又如何去照顾小松鼠?

    后来见识多了后,沈昭到是更喜欢狗,只是一直忙的团团转的他,抽不出空来,只得作罢。

    “走吧!”赵珏话音一落,顾衍之便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去,同时朝着沈昭挥了挥手爪子,算是打招呼。

    沈昭回以一笑后,看了一眼旁边的赵珏,比起他的风吹日晒来,爹倒是保养的好,细皮嫩肉的,看起来年轻的紧,两人一走出去不像父子,反而像兄弟,想到每次去城里都会有几个媒婆上门,沈昭有些无奈。

    要说爹再嫁人他是不反对的,可爹明显没那个意思,那些上门的媒婆就成了烦恼。

    好在他现在在百花城也算说得上话的人了,不然还真护不住爹。

    赵珏可不知道沈昭的烦恼,上了马车后,他塞了一颗花生给顾衍之,又问起了沈昭最近的生意来,沈昭也不隐瞒,仔仔细细的说给赵珏听。

    “这五年他的变化可真大!”顾衍之颇有几分感慨的说道。

    哥儿天生就有一副好相貌,十八岁的沈昭更是神采飞扬,引人注目,尤其是他身上的那种生机活力,是独属于年轻人的,不管是赵珏还是顾衍之都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了。

    赵珏也看着沈昭笑道:“别忘了,我们俩可都全仰仗着他养呢。”

    自打到了百花城后,除了出面买田地庄子的事情是由赵珏办的,但如意花铺的事情可是沈昭一手打理起来的,如今赵珏和顾衍之的吃穿住行可都是沈昭在置办,赵珏和顾衍之不过是吃闲饭的。

    这一个世界可是赵珏最为悠闲自在的一个世界。

    思及至此,赵珏等沈昭说完后,难得的夸赞了一句,“你做的很好!”

    沈昭顿时不好意思起来。

    到了花铺后,赵珏坐在马车里等着沈昭回来。

    沈昭下车把事情安排好后,又陪赵珏去买了几匹绸缎和早先定做的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正当赵珏和沈昭商议着去哪一个酒楼吃饭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住,车外传来车夫的声音,“老爷,少爷,外面有一个人倒在地上。”

    沈昭掀开车帘看着倒在地上的人,这才明白为何民风淳朴的百花城人没救倒在地上的男子。无他,只因倒在地上的男子只穿着薄薄的里衣,脸上更是横七竖八的有不少疤痕,这让他看上去有些可怕,寻常人怕惹上麻烦,也就对他也就敬而远之了。

    “既然遇见也不好不救,就送他去医馆,把钱出了,让他在医馆的隔间多住几天,其他的不必多管。”沈昭不会见死不救,但也不想给自己添麻烦。

    “是。”

    在沈昭的吩咐下,两个护卫拿了钱财,抬着疤痕男子去了医馆。

    赵珏见沈昭考虑的周到,也就没有插话。

    这几年他和顾衍之看着沈昭长大,他带着沈昭跑遍天南地北,可不光是带着沈昭散心,更多的是为了锻炼沈昭,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哥儿和女子一样,没了贞洁很难嫁出去的。

    好在沈昭理解赵珏的苦心,没有辜负赵珏对他的期望,一路上来不管再苦再累他也没有抱怨过,在百花城定居后,他更是自个经营花铺,将一家人的吃穿嚼用都挣了出来。

    沈昭是一个懂得满足的人,前几年和赵珏在路上风餐露宿的时候,赵珏的任务完成度也在不断提升的。

    乖巧懂事的孩子总是惹人喜欢的,若是沈昭顽劣的话,赵珏可能就不会这么温和,也不会尽心尽责的教他了。

    赵珏希望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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