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宴会便出乎雁卿预料的盛大,长安勋贵、豪门几乎悉数到场。光招待女客的席面就铺排了整整两殿,不少平素养在深闺不大出门的娇客也都露面。雁卿入席后,打眼一望,竟有大半女孩儿是她不曾见过的。
主母们既然带了掌珠出来,自然就不吝夸耀。正各自攀谈着,不时令如花似玉的女儿上前与长辈相见。世家女自然都养得极好,容止秀雅,谈吐妥当。一时间满殿的衣香鬓影,轻语浅笑。却也繁而有序。
这样的场面难得一见。
便有人悄声私语,“这光景不像七哥儿庆生,倒有些像当年九叔当年选妃了。”
又有人轻笑道,“世孙也十二岁了,可不转眼就到娶妻的时候?你当他们都没打主意呢。当年说人家是‘天煞孤星’,避之不及,这会儿又上赶着凑过来,真是人情冷暖……”
“此一时彼一时。”另一人道,便压低了声音,“七哥儿‘天煞孤星’的名号,是有心人故意栽赃,不是真的。”
“这倒不曾听说——不过也早觉着这名号颇有些古怪。元世子去世时他还在娘胎里,都能说是他克死的。其余韩太尉夫妇、庆乐王妃……纵然不算长寿,可也都过了知天命之年。正经该预备后事的时候,怎么就怪到他身上了?”
“我也这么想来着,还是前日听了消息才明白过来……你就没瞧见这席间少了什么人?”
便有人四面一扫,略思忖片刻便恍然大悟,道,“你是说——”
另一个就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道,“可不就是他么。”
“要是他做的,还真不奇怪……当年外子就劝过庆乐王,说侄子有侄子的养法,嫡子有嫡子的养法。非要将侄子当亲生的嫡子来养,迟早养出他的非分之想来。到底还是让外子言中了。就是委屈了元徵这孩子,白白背上克父的名声,受了这么多年的排挤。”
“可不止是排挤——这些年我们府上钱粮出纳、人事调度都由他管着。七哥儿在府上时,三日一小病,五日一大病,简直就是数着日子在活。谁知离开府上去渭南守了三年孝,竟康健如常人了。回来后九嫂就多了个心眼,令七哥儿分灶出来,一应饮食花销都不从府上走。就这还躲不过呢。前阵子,王爷赏下樱桃酥,结果让给手笨的小厮给打翻了。恰七哥儿抱回只兔子来,便让那兔子吃了——谁知不过歇个晌的功夫,那兔子就悄无声息的僵死了。这才知道府上有内贼,追查起来。”
“呀!这可真是丧心病狂。养条狗怕都比他知恩些!”
“可不是么!这一追查,就枝枝蔓蔓的将他做下那些事悉数牵扯出来。才知道这些年他竟一直想害七哥儿,好取而代之。王爷让他伤得心灰意冷,随七哥儿发落他。七哥儿顾念王爷养他一场,还想着留他一命,远逐出关外就罢了。不成想白上人在皇上跟前提了一笔……到底留他不得了。”
两个人就各自感叹了一回,其中一个又道,“可真是又毒又蠢,莫非他以为毒死了世孙,人就查不到他身上去了?”
另一个道,“我也有此疑问呢——还是白上人说,凡毒药都有剂量,能毒死兔子的剂量用在人身上,大约就只是令人变得孱弱多病,看不出明显的迹象。可天长日久的在体内积聚起来,人迟早要不治而亡,还不易追查出原委来——若不是这回七哥儿赶巧抱回只兔子,只怕还要继续受他的毒害呢。”
她们虽刻意压低了交谈声,却并没有避开人——这样的消息总是传得飞快,何况庆乐王府这两个月来的风声长安城中多有耳闻,对细节原委都十分好奇。见有人说起,纷纷留神细听。
待开筵时,已人人心中有数。
这消息不可谓不惊人。这十余年间,提起元徵人人想到的都是病弱与命硬,谁知这两样竟全是小人暗算。且还不是寻常小人——庆乐王善待年幼丧父的侄儿,一应起居待遇都比照嫡子。到头来却被反咬一口,差点连仅有的血脉都被害死。怎不令人警醒?又庆幸到底邪不压正。元徵虽年幼,可一旦发难,就能将堂叔十余年的经营一朝拔除,可见心性果决,也不是平庸之辈。
虽不表露出来,却也有许多人懊悔不曾在元徵落难时慧眼识之。此刻虽来得及锦上添花,到底还是落于人后了。
便都不自觉的便看向林夫人和雁卿。
谁不知道雁卿与元徵自幼交好?彼时人还笑他们是“痴儿配煞星”,此刻则有些暗恨偏叫个痴儿得去先机了。
雁卿初时还恍若未觉。
她与这些闺秀们原就不十分亲近,自然不会凑过去和人说话。也只领着月娘和李家姐姐笑谈着家中琐事,因李家姐姐爱她手上折扇,还一同鉴赏了一会儿。
她尚未听闻元徵家的事。虽也疑惑今日怎的来了这么多人,却更庆幸——人多分桌,她不必和纪雪、韩十三娘坐同一处了。
待到四面目光不时望过来,才略微在意起来。主要还是为了月娘——她这个妹子最在意人的眼光。虽有天生的雅致秀美,奈何年幼体态不足,许多礼仪、举止做着都略显幼稚。不受关注时倒还罢了,旁人频频望过来,她便总觉着自己是不是哪里出错了。虽与旁人笑谈如常,却已不自觉的去握雁卿的手。
雁卿为令她安心,再瞧见有人望过来时,就领着她直接上前去行礼寒暄。
——林夫人养雁卿从不藏在深闺,反而要令她多见人识物。雁卿自己也是三五岁时就随林夫人出门会客了,倒不是林夫人不疼月娘,才故意带她到人前来任人评点的。
因此雁卿在人情世故上虽十分的不机敏乃至愚钝,却也从不怵场。
她主动去与人寒暄,旁人又对她十分在意。不过三言两语,就将话题引出来了,“妹妹不知道王府上发生的事?”
——都觉得雁卿与元徵亲近,原以为她必定洞若观火,谁知她竟一无所知。可见她和元徵的关系也不是那么亲密无间。说话的人便油然而生一种优越感,就半炫耀的将自己所知巨细无遗的说给雁卿听。
雁卿听了心里只是震惊。
这两个月里她也频频与元徵通信,可元徵只说令人开心的事,不曾有半句提及自己几乎遇害。而雁卿竟也没察觉出他有什么不对来。
可元徵真就瞒得这么不着痕迹吗?
雁卿便记起,将水墨送给她时,元徵望着她的目光里分明有些更深的东西藏着,她其实觉出了他有心事,可并没有去深究。因为彼时她心里也有事瞒着元徵。后来一直不能同元徵碰面,她其实也是暗暗松口气的。因她怕元徵知道她一直和谢家三哥哥有往来。能不见元徵,她便没那么心虚。
再后来她又担忧起楼家姑姑的处境来,更将元徵放在一旁了。
可就在她自以为得脱的时候,七哥竟然遭遇了这种危险。
雁卿心中自责,一时默然不语。
她不擅长纠结,虽依旧想不透彻,却已做出了决定——她得去见一见七哥,就算什么也不能做,至少也要在这个时候陪在他身旁。
她便起身对月娘道,“我要去找七哥,你一起去吗?”
月娘喉咙里的话就这么哽住了。
她是想将雁卿留在身旁的——那是她的阿姊,也是她在这里唯一可依赖的人。
月娘心里其实怕得厉害,毕竟上一回来庆乐王府,她才无缘无故的被人鄙薄过。人言可畏之处犹甚于刀剑,侮辱的言辞能从内里摧毁一个人。其实她比元徵更需要雁卿,雁卿也说会留在她身旁——毕竟她们才是亲姊妹啊。
可显然雁卿不能体察她的恐惧,此刻雁卿心里元徵更重要些。
……旁人总是靠不住的。
月娘便努力的令自己端庄沉稳起来,不肯流露出卑怯畏缩的姿态来。
她轻轻的抽出手,对雁卿说,“我不去。阿姊去吧,我一个人不要紧。”
雁卿便托李家姐姐照看月娘——太夫人是李家姐姐的亲姑婆,月娘养在太夫人膝下,本身资质也极秀美出众,李家姐姐本就对她另眼相看。自然应得十分爽快。
倒是对雁卿丢下自家姊妹在旁人家乱跑的事颇为不悦。不过雁卿素来行事痴顽,林夫人又放任她,李家姐姐便也不愿开口管教。就只道,“记得要先问过表婶再去。”
元徵此刻必然在外席和庆乐王一道宴客,雁卿当然不会对林夫人说她要去找七哥。便只说想去兰雪堂看书。
她是觉得,七哥宴饮的间隙若想歇一歇,必定会去兰雪堂。也没什么理由,就是直觉罢了——在元徵身上她的直觉往往很准,便如人说的“心有灵犀”,也未尝不是自幼就养成的默契。
雁卿从席间离开,只令两个丫鬟跟着,便往兰雪堂去。
才不过两三个月罢了,就已错过了春光。满园桃李之花尽数凋谢了,到处都是蓊蓊郁郁的浅碧深绿色。低处灌木间悄然缀满青果。高处树荫饱满浓郁,无风自摇曳。那薄而宽或窄而长的叶子交错相摩,远远近近的轻响如错落涌动的海潮,无有止息。
雁卿便走在斑驳摇曳的光影与树海间。
她想,若见了七哥,该对他说些什么?
……大约就只能安安静静的陪他喝一盏茶吧,对了,还可以再送他礼物。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这总能令他略开心些吧。
有人闯进视野中时,雁卿尚无被阻拦的自觉。
她也只在为安慰元徵而努力思索的间隙里分出一脉心神,不经意的想,那雪猫似的胡服少年似乎是个熟人。
片刻后那少年便一抬手臂拦在她的面前,开口便质问,“你怎么在这里?!”
雁卿才骤然回过神来。那少年做胡服打扮,虽年少,却已十分挺拔,皮肤就如月下堆雪般洁白。一双金褐色的猫眼正带了微烧的怒意瞪着她,仿佛她做了多么令人恼怒的事似的。
可不就是个熟人么!
雁卿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般,全身都炸起来了。下意识就露出敌对戒备的表情来,退了一步。
——毕竟上回见面,难得对他生出些亲近感来,就被他痛骂“轻薄”、“蠢材”。雁卿对他是半点好印象都没有了。
不过,见过他脆弱悲伤的模样,也确实已无法再将他当作初见时那个歹毒残虐的魔头看待了。
先下意识的顶回去,“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片刻后想到太夫人和林夫人的教导,才又不情不愿的老实起来,补充道,“我随阿娘一道来赴宴的!你不也在这里吗?”
55第四十三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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