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第十三次相亲201
在他的观念里,一对男女若是成为伴侣,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不求灵魂频道高度契合,最少得能做到统一行动,要是像条两头各行其是的双头蛇,只会给双方带来无尽的麻烦,日子过不舒坦,也绝对过不好。
他们之间发生过许多诸如此类的事情。
久而久之,m君有时甚至觉得来人不过是很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的是这个人一切外在表象,对方的一笑一颦都深印在脑子里;陌生的是俩人之间心的距离,每次见面都觉得是一段遥远陌生的荆棘路。
或许,他的这种想法,也是他多年找不到对象的原因。
毕竟,世界上追求灵魂契合的人越来越少了。
他听过一个笑话,说是总被男人玩弄欺骗的女人,是因为她们所追求的东西,只存在于骗子的甜言蜜语里。
这当然不是真理,不过执念似乎总是让人重蹈覆辙。
以至于,有些猎人就算用守株待兔的笨法子,也一样能捕获到猎物。
当然,在男女的关系里。男人未必一定是猎手,也可能是被困进牢笼的猎物。
猎物与猎手的角色转变,有时候全在心境。
比如武则天的男宠与她的关系。
站在武则天本人的角度,这些漂亮的男孩子都是金丝雀,是供她娱乐的被圈养物。
而在那些男孩子的眼里,女皇实际上就是他们以美色换取富贵的猎物。
尽管这猎物万分凶险,随时可能吃掉猎人。
猎物未必都是如小白兔一样软弱可欺。
狮子、老虎、狗熊、野猪等凶兽一样是人的猎物。
原来,m君听人说,遇到黑熊就爬树,一定能避开这笨家伙。
后来,他看到一段视频,一只足有三四百斤重的大笨熊,像只灵活的小猴子一样,胜似闲庭信步的就爬到一棵高树的树顶,不禁觉得好笑,要是听信熊不会爬树的流言,这不就等于把自己逼到墙角,坐等大狗熊来吃吗?
人很难凭借个人武力降服猛兽。
基本上一只狼、一头野猪,甚至一匹只吃草的野马,都足以要人的命。
尽管如此,从古至今,以猎杀动物为生者仍是前赴后继,哪怕有人被熊活吃,有人被野猪挑开肚皮,有人被野马践踏致死,还是吓阻不住后来者的脚步。
这绝非源自英勇。
人们想用野兽的皮毛、骨头、肉换取金钱,得到比老老实实种地,踏踏实实做工更多的利益,就得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捕杀它们。
人需攫取重大利益时,总是显得比平时胆大,就好像人们在偷情时,往往不计后果,连死都不怕。
这倒不是说,人们在付出代价时不会后悔。大多数时候,人们会悔不当初。就像俩人当初海誓山盟,一旦大难临头,要么各自飞逃,要么在悔恨中毁灭,少有心甘情愿为当初所为付出代价的。
唐朝辩机和尚与公主有一段旷世奇恋,但他被一截两断,躺在地上等死时,未必还对那女人怀抱着食古不化的迷恋。
女孩子,或者说女人们一般都讨厌虫子,特别是毛毛虫、菜青虫之类软绵绵、肉乎乎的大虫子。
m君问过几个女孩缘由,得到的答复是这些玩意看起来太恶心。
可养蚕的女工们似乎不觉得蚕有多恶心。
见过蚕的人都明白,这东西和蛆在外观上有多相近。
养蚕的女工们会用双手细心地拨蚕茧。
很难想象,有哪个女人会像托着个宝贝一样,把蛆捧在手心里,细致入微地剥开蛆皮,开心地看着蛆变成一只嗡嗡乱飞的绿头蝇。
显然女人们对蚕与蛆态度的区别,绝不是因为蚕比别的虫子好看,更不是因为蛾子与苍蝇在品格上能分出优劣。
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蚕能给人带来经济利益,蛆不能。
这和人们冒着生命危险去打虎,猎熊一样。
为了利益就算是命都可以不要,区区恶心自然就更不足挂齿。
同理,那些小男孩想从武则天手里获得便宜富贵,除了需要奉献笑脸还有年轻肉体,也得承担随时失去生命的风险。
张氏兄弟最终为那几年的纸醉金迷肝脑涂地在女皇帝寝宫门外。
大臣们对斩杀他们这事给出的解释是他们蓄意谋反。
其实,谁都知道,任何人都可谋反,就算太监与宫女都有可能谋反,唯独这俩人不可能反。
就算手里有兵权的韩子高也无法谋反,在陈国皇帝死后,面对新皇帝的屠刀,唯有引颈就戮,别无他选。
倒不是说他们因为与皇帝的特殊关系,就比别人多出一副赤胆忠心,宁死都不愿反抗皇权,让皇帝的江山出现动荡不安局面,而是没人会听从男宠的指挥,更没人愿意看到,一个卑微到无任何名誉可称道的人成为万人之上的统治者。
历史上唯一一例男宠成功起兵,主角是燕国皇族慕容冲,一位传说中雌雄莫辨,有闭月羞花般容貌的美男子。这人在少年时代,甚至一度被人们视为祸乱天下的红颜祸水。以容貌获得这种评价的男人极为罕见,除此似乎只有汉代的董贤,还有唐朝的二张。
他能起兵不是因为他是天纵英才,而是由于他有故国皇族的身份。
其失败也不是因为他武略不足,事实上他在战场上打败前秦皇帝,足可证明他不愧人中凤凰的称号。
那场最终的谋杀,只因为良臣猛将们可以臣服于故主女人的脚下,但绝不会接受一位男宠的统领。于是,这只凤凰很快就被臣下们谋杀,消失在浩瀚的历史烟波里。
以能力论,慕容冲不见得比其他燕国贵族差,可是那段曾经让他备受屈辱的经历,最终还是将他拉进万劫不复的地狱里。
说起羞辱,他同时代的慕容垂,自己儿子被对方杀死,妻子被对方纳入寝宫,还要卑躬屈膝为对方所驱使,所受屈辱不见得比他小。如果没有那场淝水之战,慕容垂简直就是华夏历史上最大的懦夫。
他举兵后被视为如勾践一样的英雄,同样起兵的慕容冲则从没被人当做复国英雄。
在他们的观念里,勾践吃夫差的屎这丑事,远比慕容冲陪后秦皇帝睡觉这秽闻要高级。前者是背运英雄的忍辱负重,可用对方的血洗刷耻辱;后者只是伶优所受胯下之辱,是永远无法改变的耻,是刻在这人骨头上,甚至灵魂上的卑贱两字。
(本章完)
第285章 第十三次相亲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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