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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M君的相亲小记 第188章 第十三次相亲103

第188章 第十三次相亲103

    第188章 第十三次相亲103
    他不太确定,老鼠要是能选择下辈子的去向,会想着变成个什么动物。
    但至少有一点是明确的。这些毛茸茸的小宝贝绝对不会再想变为耗子。
    先不说它们这辈子四处遭人白眼,整天东躲xz,就说其总是食不果腹这一点,就对大多数想投生者失去吸引力。
    如果人下辈子能变成一种动物。
    人们应该选择成为什么呢?
    猫、狗、猪应该是被第一时间排除在外的。
    猫狗大致上就是一辈子做别人的奴才。猫看似高冷,被有些人吹捧为“主子”,实则仍是向人乞食的奴才。毕竟,世界上没有需要取悦奴才的主子。
    那人可选的动物有哪些呢?
    m君觉得,其实人和其它所有动物一样,都有各自的苦楚,大可不必这山看着那山高。
    就像看起来在水里悠然自得的鱼,若是停止奋力游水,一样会被水活活淹死。
    我们看到别的生物,或者别人活得有趣,通常不过是因为我们没有介入对方的生活。
    就像一对恋人,在热恋期总会觉得对方是完美的。但是,婚后,又都会觉得,当初眼中的对方,不过是荷尔蒙荡漾出的美丽水泡,看似五光十色,实际上空无一物。
    是对方在婚后扔掉画皮,露出来青面獠牙吗?
    其实不是。
    只不过,相恋时,彼此看到的都是对方的优点。当真正生活在一起,深入对方的生活,就会发现,再美丽的人晚上不刷牙也会有口臭,着凉了一样会放臭屁。吃了韭菜馅饺子,牙齿缝隙里的韭菜不会因他或她的盛世容颜而隐匿不见。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
    动物们被人为赋予的抽象概念与此类似。
    比如:大雁行而有序、乌鱼生而知孝等等。
    有人说,在古代知了被用来象征志向高远,品性高洁之人。很多达官显贵在死后,会在冥冠上装饰上知了形状的物品。
    这大概和古人结婚的时候,让新人怀抱大雁是一个路数,算得上是一种呼形喝象的做法。
    似乎不只在古代中国,西方的古埃及在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比如:从公元前几千年的,埃及古墓里出土的,各种石头材质的屎壳郎。
    古埃及人用之来表现法老对长生与再生的追求,所采用的就是其像太阳东升西落后,再次东升西落,循环往复,生生死死,永远存在的特性。
    这也是一种呼形喝象。
    当然有人会觉得屎壳郎不雅观。但是,咱们喜欢的动物,在古埃及人眼中也未必是什么高雅之物。
    比如:知了。
    中国古代的士大夫们赋予其相当多的寓意。可让外国人看的话,也不过就是一种虫子,不会比那些推粪球的家伙高贵一分。
    说起知了。
    有人说,知了是很励志的生物。它们经历长达十年,甚至十几年的地下潜伏,掘幽冥,饮黄泉,卧薪尝胆,不折不挠,苦心孤诣,终于有迎向朝阳欢心飞舞,自由放声歌唱的一天。
    这听起来很像创业导师们描绘的励志故事。颇有几分忍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思。
    但是有谁注意过一个事实。地上的大多数生物,都不需要隐藏在地底下,一出生就可以沐浴金色的阳光。
    比如最大的陆地动物大象,自生到死约可经历五六十年的漫长岁月,期间除了未成年时要惧怕鬣狗和狮子,成年后的几十年时光,都是悠然漫步于大地上,安然享受着日乌夜兔的照耀。
    反观知了。它在黑暗中挣扎十几年后,排除被鸟吃掉的风险,可以肆意飞翔几天呢?
    大约是八十天左右。
    它的快意时刻,不论是相对时间,还是绝对时间都远无法与大象相比。
    这样一对比,若他本人是只知了,只怕是整个夏天都提不起家精神,没甚心情引吭高歌了。
    m君小时候学过一片劝学的文章。其中特别提到了蚯蚓,说这种生物既五爪牙之利,又无筋骨之强,但是很有志气,竟然可以在坚实的徒弟里打洞。
    而螃蟹有爪有脚,却只能寄身于蛇或鳝鱼的洞穴里。
    两者相比,自然是蚯蚓比螃蟹有志向,有毅力,能成事。
    文章很好,立论也对。
    但是,蚯蚓活得一定很辛苦。螃蟹有强有力的螯,还有八条壮实的腿,却不去挖洞,而是寻找现成的废墟,首先肯定是因为懒惰,同时也说明这不是能轻易完成的工作。
    对于有手脚的螃蟹而言,都是一项艰巨任务的事,对于蚯蚓而言更是难上加难了。
    人们总习惯于赞美处于逆境或困境者的坚韧不拔,却往往忽视所谓的迎难而上里,包含着多少心酸,多少汗水,甚至多少血泪。
    m君相信,如果蚯蚓能有螃蟹的那种便宜洞穴,绝对不会费九牛二虎之力去钻洞。
    这不是有没有吃苦耐劳精神的问题,而是有无必要。
    如果蚯蚓可以选择,它下辈子是要做一条土里来泥里去的蚯蚓,还是当闲时河底漫步,着忙时也可御水逃遁的螃蟹呢?
    或许,它两者都不选,而是选择做一个人。
    如果它选择做人,一定不会选做和尚。
    历史上,已经有一个自称是蚯蚓转世的和尚被砍头了。
    砍他的崇拜佛教的梁武帝。这位皇帝很有趣,很像先秦时代的叶公,见到中国佛教历史里最接近佛法的人,却有眼不识金镶玉,把他放到敌国境内去了。
    梁武帝苦修几十年佛法,经常与寺庙里的高僧坐而论道,甚至还曾把自己捐献给寺庙。这样一个人竟然听不懂达摩的佛法。
    这就给世人抛出一个问题。
    是梁武帝修佛法修错了呢?还是达摩祖师讲得佛法不对呢?
    从二者的结局来看。达摩不愧是公认的,真正的佛教徒。
    那么,既然他是对的。梁武帝自然就是错的。
    这就很有趣了。
    梁武帝是真的新佛吗?或者,他只是像王莽崇古一样,把信佛作为实行政治统治的手段。
    事情的真相大概率是后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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