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义,通知下去,咱们河湾地这里的这些水鸟,不允许任何人来猎杀!”
虽然不知道这些是什么鸟,可元晟也是知道,在国内,这种大型的水鸟,绝对都是保护动物。
虽然是在两个不同的时空,可元晟依然要保护这些水鸟,到时候看看是不是能够带回现代社会去。
这么漂亮的水鸟,到时候放养到小米河里,每天钓鱼的时候,看着也挺好看的不是!
“好的郎君,回去之后,我就去跟大家说!”
康义不明白,这么些大鸟,看着有不少肉啊,这吃起来,应该跟鸡肉差不多。
虽然想不明白,可郎君既然已经发话,那就不去管其他的,他们这些人又不缺肉吃。
高昌这边的这个时空,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很多现代社会之中已经消失灭绝的物种,在这个时代却是非常常见。
哪怕是在这西域大漠之中,都能见到这么多的野生动物,其他那些水草丰茂的地方,还不是更多!
只是现代社会里的马场,那是在东部沿海地区,人口密集,交通发达,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大型的野生动物。
像老虎豹子这样的,根本就没有办法带过去,这大型水鸟,倒是还有可能。
毕竟马场那里河道密集,又是炎海地带,鱼虾资源不缺,这个倒是好解释一些。
至于说那些蓝色的羚羊,元晟现在还不打算带回去,先在河湾地这里养着。
马匹好解释,也没有什么人会来过问马场里的那些马匹,可这蓝色的羚羊,却是不好解释的。
在现代社会里,元晟可是专门查看过这方面的籽料。
从资料上来说,元晟现在手里的这批蓝色羚羊,跟非洲那边灭绝了的蓝羚羊倒是很像。
只是蓝羚羊生活在南非地区,这可不好解释了。
而且现在元晟也是非常好奇,这些蓝色的大羚羊,曹禄到底是从哪里弄到的,这还真不好说。
蓝羚羊毛色呈蓝灰色,体态优美又长得高大,非常适合训练好了用来骑乘。
真的带到现代社会里去,绝对不愁销路。
只是没有一点过硬的背景,元晟可不敢去冒险,他可不想到时候被请去喝茶,就王海川这个镇长,可保不住他。
别说这些蓝羚羊,就是胡杨林里的那几只马鹿,元晟都不准备带回现代社会去。
“走了妹子,咱们回去吧!”
看到张荷对水鸟不感兴趣,元晟收起望远镜,带着张荷上马:
“倒是忘了跟你说了,我给你买了几只镯子,玉石的,有雕花,回去你试试!”
“郎君,我有那么多首饰,这都戴不过来呢!”
张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家这位花钱大手大脚的郎君,又花冤枉钱了,之后,心里竟然美滋滋的全是小幸福。
自家郎君给自己买首饰,那说明郎君还是在乎自己的!
可惜!
张荷微微摇头,苦涩一笑,自己真的配不上郎君,自己一个残花败柳,哪里能跟世家子弟婚配!
元晟骑在大黑马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张荷:
“什么时候想戴了,就什么时候再去戴,咱们安西元氏的主母,怎么可能没有一套像样的首饰呢,你说对不对!”
“谢过郎君!”
张荷微微低头,突然之间竟然不敢去看元晟:
“只要郎君平平安安的,我就知足了!”
“你这个……”
元晟忍不住揉了揉眉头,自己这段时间是真的不打算出去了,整个胡杨林里的人,都不想让元晟出去冒险。
特别是张荷跟彩蝶,每次他出去的时候,这母女俩就能把眼睛给哭肿了。
回到烽燧堡之后,元晟就把带过来的玉石手镯送给了张荷,一共是二十二只。
都是上好的玉石手镯,元晟花了一百多万买的,而且还是让周深给看过的,绝对是真品!
“郎君!”
看到这么多包装精美,又做工如此精细的手镯,张荷惊呼一声:
“太多了!太多了!我……”
“不多,你自己放起来,我也是一时兴起才买的!”
元晟还真没有说假话,这些手镯都是他看着还不错,这才直接买了下来,他送给李英的更贵。
不管是这些手镯,还是之前元晟送给张荷的那些戒指,都是纯手工制作的,精美绝伦,在高昌这个时代,绝对是独一份的。
“郎君,这些太贵重了,咱们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张荷小心翼翼的收起手镯,这些精美的首饰,她都会放起来,就怕一不小心给摔坏了:
“郎君,咱们家刚刚站稳,得多开垦些荒地,多招一些奴仆,这才是根本!还有……”
“打住!”
元晟满头黑线,这丫头,这段时间来,动不动就让他娶一个世家大族的女子回来,天天让他给家里再多生几个男孩子。
这不是扯的吗,哥们儿的根基根本就不在这边,还生孩子?生个毛线啊!
“郎君,咱们安西元氏,现在也是有了这诺大的家业,您得多生几个小郎君才行,不然,今后谁来继承元氏的家业!”
张荷实在是搞不懂,自己家的这位郎君,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大的家业,难不成,还要让中原的元氏家族来人继承不成!
“彩蝶是我元晟的长女,她怎么就不能继承咱们的家业了?今后安西元氏就留给她!”
扔下这么一句话,元晟满头黑线的跑了,而且还是狼狈而逃,家里这个女人魔障了,自己还是先出去躲一躲的好。
“哎!”
看着狼狈而逃的元晟,张荷叹了口气,郎君啊郎君,这世上,哪里有女人继承家业的道理!
来到胡杨林里,看着那些在树荫底下,悠闲吃着树叶的蓝羚羊,元晟心情瞬间好了起来。
这才几天时间,这些蓝羚羊就已经不怎么怕人了,特别是元晟,这些蓝羚羊更是往他这里凑:
“这羚羊的胆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大了,竟然都不怕人了,还真是奇了怪了!”
“阿耶!”
胡杨林里面,冲出来一群大的吓人的大狗,彩蝶骑在一只大黑狗身上,周围全是骑狗的娃子们。
这些大狗,都是元晟从现代社会里带过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个个都是体型巨大。
而且,这些大狗,现在个顶个的聪明,这穿梭时空带来的基因优化,也太吓人了一些。
“闺女,慢点!慢点!”
好家伙,元晟赶紧蹲下来,小丫头从大黑狗身上跳下来,直接就扑到了元晟的怀里:
“阿耶,我们抓大鸟去了,大娃他们抓了六只大鸟!”
“真厉害!”
在自己闺女面前,元晟才不管其他的呢,只要自家闺女高兴,哪怕是要吃蓝羚羊,元晟也会同意:
“彩蝶,你们要吃鸟肉?”
“彩蝶才不要吃呢,阿耶你不是跟我说,不能随便吃东西的吗,彩蝶可听话了!”
小丫头哪里会吃其他的,家里要什么有什么,吃的还真不缺:
“阿耶,是我们下套子了,一下子抓到了六只,厉害吧!”
“厉害!我闺女最厉害了!”
元晟还能说什么,没看到小丫头一脸的快来夸夸我的样子吗!
彩蝶这才满意的点着小脑袋,看到她的小跟班都围了过来,赶紧从元晟怀里下来:
“阿耶,你快看看,大鸟!”
“好好好,我看看!”
元晟还真有些吃惊,这些小屁孩们,竟然真的抓到了好几只大型水鸟:
“还都活着啊!厉害!”
这些小娃子们,竟然把这些大型水鸟用草绳子给拴着腿,直接挂在那些大狗的身上。
元晟接过两只大型水鸟,这绳扣拴的那叫一个专业:
“大娃,这都是你拴的吧!”
“元家伯父,是我拴的!”
大娃身上脏兮兮的,这小子天天上树爬梁的,精力旺盛的很。
这些水鸟都还活着,只是被折腾的无精打采的,元晟接过来:
“大娃,这些水鸟,我要了,一只二十钱,怎么样?”
“嗯……一人再加一颗糖!”
大娃小眼珠子骨碌碌乱转,说完还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一群小娃子,都是一脸期待的看着元晟,元晟想都没想就点头:
“行,走吧,跟我回去拿!”
一群人有元晟打头,浩浩荡荡的回了烽燧堡。
大型水鸟被元晟放好,进屋拿了铜钱跟糖果,交给了一群满脸期盼的小娃子们。
小家伙们欢呼一声,欢天喜地的跑了出去,本来要跟我一起跑的彩蝶,却是被元晟给抓了回来:
“赶紧去洗洗,身上全是泥,一会儿让你阿娘看到,到时候又要说你了!”
“阿耶,阿娘呢?”
彩蝶下意识的到处瞅瞅,没看到张荷,这才松了一口气:
“阿耶,你可不能告诉阿娘,好不好?”
“行了,我不告诉你阿娘,快点去洗个澡去!”
元晟对着一个侍女点点头,看着彩蝶跟着去洗澡,这才去看那些大型水鸟:
“还真得带回去!”
第174章 抓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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