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兄此来,带数千骑兵,以奴的想法乃是心存试探而已。”
大厅之内,大玉儿瞧了瞧秦良玉的脸色,随即说道:“秦总兵说什么心存二志,想要抢我领土的说法并不对。玉儿不了解汉人将军会如何做,但是对于家兄,玉儿却颇为了解。”
曹昆看了眼秦良玉,对方抿嘴一笑:“吴克善派人前来送信,随行者多问城防如何,士兵几人,军饷是否充足。本将不得不怀疑他的用心,若是诚心投奔,来沈阳城就是,何必询问那么多。”
曹昆笑了,秦良玉绝非鲁莽之人。但是却偏偏说出什么直接来沈阳城的话,可见是故意的。要知道这古人彼此戒备,家族与家族只见都充满算计,更别说两个大势力之间了。
大玉儿果然开口说道:“秦总兵,家兄乃是科尔沁统领,以中原来看就是草原上的一方诸侯。然家兄并未有雄心大志,本身也未有苍鹰之能。我自幼与家兄相处,了解家兄性格。他虽然无有才能却认得清自己的本分,如今鞑奴战败,大明兵峰所向,牧民惊恐不安。家兄定然没有起刀兵的心思,之所以不亲来沈阳城,只不过是为自己性命考虑,二也怕失去威望,手下将领不服,无法统领。”
大玉儿说道此处忽然声音大了起来:“武人立功,文人立名。我大抵听过不少事情,武将为了功劳逼反投靠叛军,文人为了名声打死家中幼女。凡此种种,不过名利二字而已。奴请秦总兵诚心以待,奴愿前往家兄阵中一趟,定然让家兄孤身前来。”
曹昆挥了挥手让大玉儿下去,秦良玉笑道:“少殿主,这女子倒不是一个简单的。”
曹昆抿了抿嘴唇,心说自然不简单,要不然怎么能登上历史舞台,还拿下了的大清江山。
秦良玉呵呵一笑:“那吴克善领数千骑兵,来去如风,不得不防备一二。不过此人名声我也听过,并无太多才能。他送信之人,问了不少玉儿姑娘的处境,想来是真的不敢与我作战,只是看看少殿主对玉儿姑娘是否看重。”
“当然,若是那吴克善胆小如鼠,我这么一吓唬他就前来沈阳城,那是最好不过。就算不来也无有关系,要让他知道我等武将立功心切,你若不做选择,只不过是我等功劳上的一个名字罢了。如此给他压力,他要么远遁而去,要么联络诸方,与我等做过一场。”
“将军觉得吴克善有那胆子?他为何不会主动前来、”
“少殿主,此乃一方诸侯。”秦良玉哈哈一笑:“他手握重兵,家眷极多。哪怕吴克善想要前来,却也不敢前来。一旦他威望有失,就无法统领手下兵将。诸多命运系与一身,他岂能轻举妄动?”
曹昆笑道:“他不来,我等去就行了。”
秦良玉心头一惊,曹昆起身说道:“有五老随行,选轻功高绝之辈,夜入敌军答应。等他一觉醒来,我等中军大帐等待,希望吴克善能不要吓尿了裤子才好。”
这已经不是行军打仗的手段,秦良玉张了张嘴,最后无奈摇头。那五老功力多高她心头没有个定数,不过曹昆的实力她是清楚的。若是大军围困,没有数千人休想让曹昆留下性命。这不是说曹昆能打的过数千人,而是曹昆实力强大,来往纵横,非数千人不能合围。当然,哪怕是数千人合围,曹昆一心想跑,那也是能跑的掉的。
……
夜幕低垂,天气虽然渐暖,但是草原之上的夜晚依旧有些寒冷。沈阳城地处辽东,也并非如南方一般温和。
沈阳城外二十里的原野上,吴克善皱眉躺在草垛里,手提酒囊往嘴里灌去:“我妹妹说林平之极为看重与她,对她颇为宠爱。你们也思考了数日,如今可是有了打算?”
身边十几个彪悍狰狞之辈闻言抬起头,大多盘膝而坐,浑身脏兮兮,满脸风霜色:“大汗……”【作者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称呼,百度了一下,好像喊这个也没毛病。】
“你且说来。”吴克善手撑着脑袋,侧身躺着。
那人神色凝重:“那么大一个大金国,一夜之间就没了。我们连大金都打不过,岂能打得过大明?而且手下牧民这些年过的不错,虽然不用征战打草谷,但是与大金贸易,换来粮食,也足够养活家小,饿死冻死之人每年都在减少。”
“金人只要我们臣服,就会与我们称兄道弟。明人却贪婪无度,虽然刚开始会很仁善,但是祖辈的教训告诉我们,明人最喜欢钝刀子割肉,一点点压迫我等。”
“布木布泰是我科尔沁的明珠,有她在,林平之应该会对我等刮目相看。”
“她只是一个女人,而且是被抢走的女人。若是布木布泰过的好,何必让大汗带上海兰珠?”
“我觉得我们应该远迁,你们莫要忘了大明历代皇帝是如何做的。对于我们草原人,大明人就算是饿着肚子,也要跟我们杀到底。”
“远迁与别的部落去厮杀吗?”
“那要不然打一场。”
“我觉得咱们应该低头认错,大明的那些草原出身将领虽然不得重用,但是都过的不错。”
“这么低头认错,他们也未必看得起我们。一旦不将我等当回事,到时候我们岂能好过?”
吴克善听的脑袋疼:“我妹妹从小聪明,她建议我前往沈阳城,保我不会出事。但是我却害怕成为唐后主,受人凌辱。”
“唐后主是谁?”
“唐?姓李的。”
“那我知道,听说有两个可漂亮的媳妇。”
“咱们科尔沁最漂亮的女人是大汗的妹妹,大汗有什么好担心的。”
吴克善心说我婆娘长得也不差,虽然腰很粗,腿很壮,但是得劲啊。他看着身边手下,忍不住有些头疼起来:“我意前往沈阳城。”
“大汗好胆色。”
吴克善脸一黑:“我的意思是,咱们一起去,带着八千骑兵,也好让明人知道咱们科尔沁不是没有可战之兵。到那时林平之定然不敢轻易得罪我等,我们城外会盟,我嫁妹妹与他,赠送牛羊当嫁妆。他与我兄弟相称,贸易互通。大金的粮食也是从大明抢的,如今没有大金从中间赚一笔,咱们的贸易更加方便。”
诸位首领眼前一亮,忽然觉得大金没有了,反而是好事。
“而且,咱们不用出人帮明人打仗。”
“对,明人看不起我们草原男儿,我们又能吃饱肚子,又不用拼命。”
“那就陪大汉走一趟。”
吴克善满意的点了点头,让他自己去,他才不敢去呢。虽然说妹妹好像很受宠,但是身为男人自然了解男人,女人什么的,在自己的性命面前,那是什么?
只有自己吃得好睡得好的时候,女人才是宝贝物件。若是性命不保,谁会在乎女人的感受?
那林平之好色成性,很喜欢别人的老婆。
其实吴克善不在乎这一点,他担心的是林平之不讲武德,不仅要老婆,还要他吴克善的命,这就不是能忍的了。
吴克善挥退众人,醉醺醺的来到一处白色的小营帐:“海兰珠。”
营帐内走出三个女子,其中一个正是海兰珠,另外两个看上去是丫鬟。
“兄长还未休息?”海兰珠头戴白色绒帽,像是狐狸皮毛:“兄长看过妹妹来信,不知如何选择?”
吴克善叹息一声:“明日为兄城外会盟,到那时你就要离开我的身边了。海兰珠,玉儿聪慧,却也心狠手辣。你姑姑的来信你也看到了,为了固宠,她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等到了林平之身边,你一切都依着她,莫要让她心生不满。”
海兰珠抿嘴一笑:“兄长是喜欢我的性格,还是喜欢妹妹的性格?”
吴克善一愣:“自然是你。”
海兰珠笑道:“林公子也是男人,只要我不争不抢,仔细关心,他定然也会喜欢。二妹争强好胜,我不参与就是。到时候我就是那草原上的牛羊,安静的吃草。只要妹妹不抢我的草料,让我饿着肚子,我就与湖泊一般平静。”
“你能如此想最好不好。”吴克善说到这里,忽然有些气恼:“多尔衮那狗东西竟然抢走了小玉儿,你若是再走,我身边就没有什么亲人了。如果给我找到多尔衮那狗东西,我定然斩断他的四肢,将他像牧犬一样拴起来惩罚。”
“小妹与他一起长大,应该不会有事的。兄长且回去休息吧,明日面见林公子,小妹听闻明人喜爱干净,我还要沐浴一翻,免得被人嫌弃。”
吴克善闻言心头颇不得劲,自己养的水灵灵的妹子竟然还要洗干净了讨好别人。
他猛地灌了一口酒,醉醺醺的回到自己的营帐,往上面一趟,呼噜声起。
黑暗中几十道身影踩着草尖飞快接近。
曹昆掀开营帐走了进去,瞧见呼呼大随的吴克善,他笑了笑:“咱们也休息一下,等他明日醒来吓他一跳。嗯,我出撒个尿……”
102:我出去撒个尿,你们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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