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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东榆不觉晓 作者:刺身静

    分卷阅读1

    东榆不觉晓

    作者:刺身静

    【文案】

    向晓以为只要一直对宋煜好,宋煜就会发现自己的好。

    但是最后一句:向晓我们分手吧,

    让她每每想到就会心痛,她以为自己会一直等着宋煜,

    却因为郝东榆的出现,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当毕业在即,他们再次面临别离,

    重遇的他们回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向晓在心里期待着。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因缘邂逅 婚恋 现代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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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见宋煜误丢心

    月色如水,洒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也洒在每一个人的梦里。

    向晓烦躁的打开手机,看着屏幕上的时间,无奈抓了抓头发,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她怎么睡都睡不着,也许是周公嫌弃了她,也许是夜色真的太撩人。就这着撩人的月色她默默的起身,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小心,因为害怕吵醒正在熟睡的父亲。她走到书柜前,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拿出了一个非常精致的盒子,她抱着盒子,踮着脚尖的到了床上,就像一个半夜闯进别人家里的小贼,偷偷摸摸,还有心里的那一份紧张。

    看着那个充满少女心的分红盒子,向晓的心里可谓是五味杂成,她没想到,事情都过了这么久,在打开拥有着关于他记忆的物品,她还是需要勇气。

    在打开盒子的一瞬间,她闭上了双眼。以前的一切像电影般开始一幕幕的浮现,电影的主角只有她和他。

    那时,她才高一,对于在高中的生活有着无限的期待,期待着可以遇到像校园言情故事里的白马王子。可以是欢喜同桌,或者说是霸道校草,再或者黑道帅哥一类的。

    当她到了新的班级,看到班主任给分的同桌,一个一本正经的高马尾妹子,她就开始期待换座位,可以换到一个帅气男生坐同桌,虽然在班里没有看见特别帅的,但是日子久了,就觉得帅了。当她和同桌提起时,那个女生一字一句的破灭了她的梦想。

    她说:“向晓,你看到班里有男女做同桌的么,就最后那个高个女生,还是一人一个桌的,可是那边不还是有单桌的男生么。”。

    她说:“向晓,你知道德华有多大么,有帅哥你可能三年都不会见到,哪怕偶尔见到了一次,你可能都没有机会去见第二次。而且,哪有人会去评什么校花校草,评的只有成绩考核榜。”

    她说:“向晓,你能不能动脑子想一想,什么黑道校草,这是高中,大家都十几岁,就算有混的,那叫小混混,不是混黑的,就算真有那种什么黑道世家,他们会来德华么,会来自己给自己找罪受么。”

    在同桌的打击下,她自此走上了逃自习的不归路,她经常在校园里溜达,去逃避那些枯燥无味的教科书,去期待遇到不一样的人。

    在夜晚的路灯下遇到宋煜的那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世界被点亮了,男孩子棱角分明的侧脸,低头看着手中书的眸子,一张一合的唇瓣,那时她的心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那时她的想法很单纯,这么帅气的男孩子,如果她能要到联系方式,就可以回去和室友们炫耀,她又要到了一个男孩子的联系方式,而且那个男孩子超级帅。因为,刚入学时,室友们就开始夸赞她的可爱,都说她是个美人胚子,以后肯定会很漂亮,那时的她听着那些话就开始飘飘然,就经常做出一些现在都无法理解的事情。就比如说,要男生的联系方式,要到就不在理睬。

    当她上前打断了宋煜的背书,宋煜温柔的眸子里闪过的不耐烦,让向晓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但是那时,她没有后退的办法,也不想后退。

    “那个学长,能给我你的手机号么”向晓的声音里有着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胆怯。但是宋煜却回答她,他没有手机号。

    那一刻,她的脸是火辣辣的疼,她无法想象有着那么温和的外表的人竟然会说出那么冷的话。而且直接说的是没有,说忘了都比说没有好啊,于是她转身就跑了,但是跑远了之后她便后悔了,要不到手机号,要个姓名班级也好啊。当向晓转头回去的时候,宋煜已经不在那里背书了。

    一连几天,她都会到那里,也发现了宋煜每天都会在那里背书,只是她却没有胆子和宋煜搭讪了,便在靠近宋煜背书的路灯下,也开始背书,然而才上高一的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好背的,有时候便只是拿着书,坐在不远处看着宋煜。那时她以为自己可以这样一直出现在他的周围,而他也会慢慢的注意到自己的存在。

    女孩子喜欢上一个男孩,也许会很简单,只需要一句话,一个动作,甚至只是对方的模样,对方的气息。也许会很难,无论如何,都动不了心。那时,她还不知道就在这样每天的坚持中,那个男孩已经在她的心里悄悄的居住了。

    但是这样一起默默背书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向晓每天逃自习的事情被班主任发现了,请家长不得不说一直是老师的杀手锏,所以向晓在班主任如有下次就请家长的威胁下停止了出去背书,只是偶尔会借着上卫生间的借口,快跑到能看到他的地方看两眼。就在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月之后,向晓再疾跑出去,却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但是她却养成了习惯,每天都去。那时她才理解同桌当时说的那句德华很大,有些人,你见过一面后就不一定还能见到第二次。

    如果有一个人,你特别想见到,那么你一定就会见到,因为你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见到他。那时,她就为了再见到宋煜做了很多事情。

    那时她不知道宋煜的名字班级年级,只知道那时一个非常帅的男孩子。在每次升旗仪式年级主任再前面讲话时,向晓都会四处打量,虽然她知道在那密密麻麻的人堆里,去找到一个人是多么的不容易,但是她不想放弃一丝希望。

    在每次去食堂时,她都会抛弃室友,早早地一人小跑到食堂门口,站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又假装出自己是在等人的焦急样子,但是食堂不止一个门,而学校又不止一个食堂,在坚持了一周无果后,向晓放弃了这个方法,但是却没有放弃寻找宋煜,当她和室友说起这件事时,室友们给出了各种主意,但是听到她说,她只知道男孩很帅,穿着校服外,其它的一概不知时,都沉默了,但是却没有劝她放弃的,在那个年纪的人看来为了一个喜欢的人去勇往直前是浪漫的是光荣的是没有理由去阻止的,无论对错。

    向晓不愿意承认她和宋煜是没有缘分再见,她对自己说,虽然她没有看见他,但是他一定会看到她。

    转眼一个学期匆匆而过,大概是因为没有见到,她对宋煜的热情已经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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