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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衣锦还乡

    刘邦终于被国师想起来了。
    从纲城回到蓟城,刘邦不理解,为何他堂堂有功之臣,为何要被蒙恬遗忘,太让功臣寒心了。
    问了个军中的老友,军法处的老腊肉李典吏。
    事实上,李典吏也就做过很短一段时间的典吏。
    可人呐!
    运气来了,谁也挡不住,就凭借他曾经办案的经验,让他混进了军法处,担任军法校尉了。
    这是个管着最多不过一百人,却连普通将军对他们都头痛的角色。得亏大秦没有锦衣卫,要不然,李典吏就是个锦衣卫千户的苗子。
    老秦人,家境普通,能够当上官的都是在战场上厮杀过的狠角色。后世说秦国暴政,这可能也是一方面吧。谁能想得到,普通的一个县令,至少会在战场上有过斩首五次甲士的经历。要不然,百人将都升不到,更别说做官了。而且这五次,还是甲士。普通士卒,根本就不算在晋爵军功之中。算起来,秦国大一统之后,派遣去各地的县令之中,大部分都有过战场斩杀十人以上的功勋。
    这就直接导致,大刑伺候对于这些秦国官员来说,简直就是灵心发现。
    这是一帮比县衙里养着的侩子手的专业素养都要高的青天大老爷,指望这帮人施仁政,做梦去吧!
    面对刘邦这个小老弟,李典吏当初有过一把掐死对方的冲动。后来随着了解的加深,才发现,刘邦这家伙适合做朋友,很会来事,加上和国师身边的红人王莽不清不楚的关系,让他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小老弟。
    “李兄,兄弟我苦啊!”一杯浊酒下肚,刘邦对着李典吏倒起了苦水。
    刘邦的事,虽然在军中没有传开,但是司马昌已经将纲城防御战的经过都说给了蒙恬听。身为军法官,他有幸在场。
    李典吏手中的小刀切着牛肉,沾着酱汁吃地不亦乐乎,一边鄙夷道:“你这憨货,不会打仗,为何不听司马昌的建议,非要自己指挥。你不被大将军砍头,已经是捡了一条命,还有什么可抱怨的道理?”
    “可我才是主将啊!”刘邦急切的表明身份,他堂堂主将,第一次统领大军打仗,却要听副将的话,他如何在三千将士面前抬得起头来?
    “你又不会打仗,丢脸总比丢命好吧?要不是你损失的人马不多,蒙大将军说不定真的会斩了你。到时候,你这项上头颅,恐怕就要分家了。不过放心,哥哥的砍头术是军中最好的,我保证一刀下去就分家,不让你受二茬罪。”
    刘邦有种后脖子呼呼吹冷风的惊悚,随后不服气地瞪眼道:“我才三千人,抵挡三十万大军,打不过,有错吗?”
    “我呸!”
    李典吏没好气道:“咱们老秦将校就没你这么不要脸的。你在城内,而且纲城的防御很不错。属于不错的关隘,虽不能和蓟城这样的高城相比,也不能和函谷关这样的雄关相提并论。但是三千人,哪怕是面对三十万大军,又有何惧?”
    “我老李要是指挥,一个月,最多死一半人就能守住。”
    刘邦肯定不相信,他觉得老秦人平日里一个个性格木讷,但是喝酒之后,都喜欢吹嘘自己多厉害。三十万呐,就是三十万头羊,他手上的三千人也得累个半死才能杀完吧?
    李典吏根本就没让刘邦解释,反而自顾自的说:“城邑防御战,你却在城头布置防线,这几乎是最愚蠢的办法。我问你,你的弓弩手呢?你的工匠呢?为何没有让他们发挥作用?”
    “如果我是你,城头只会放一小部分人。另外的人马,会放在背靠城墙,容易上城的马道上,而城墙之后的弓弩手才是杀招。而草原人的弓弩更本就威胁不到你的士卒。”说完,李典吏摇了摇头,自嘲道:“你又不会打仗,对你说这些做什么?别以为当初靠着小聪明,阴了一把燕军,就能在战场上战无不胜。打仗,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原本想要求安慰的刘邦,在李典吏这里碰了一鼻子灰。
    被喷地一无是处,自信心极度受到摧残。
    哪怕是被鄙视了,但刘邦还不太甘心,他打听到蒙大将军要统帅燕地秦军攻打辽西,大概会在明年春天出兵。他也想去。他倒不是为了给大秦效命,而是想去混军功。他如今是公乘爵位,去辽西要是能将燕国彻底灭了,他至少得升两级爵位。
    要不然对不起这灭国的功勋。
    哪怕在战场上,他啥功劳也没抢到,也不能短了他的好处。
    纠结了一会儿,刘邦也想穿了,他脸都不要了,还有啥可怕的?腆着脸问:“李兄,听说开春之后,我军要对辽西用兵,这该是要彻底灭了燕国吧?”
    “燕王喜死活不降,蒙将军和国师商议之后,决心尽快将这个眼中钉给拔掉。”突然,李典吏放下了手中切肉的刀子,抬头不怀好意的盯着刘邦:“你小子不会又想要去跟着蒙将军混军功吧?”
    “怎么可能?”被猜中了心事,刘邦尴尬地讪笑着:“我就是琢磨着能追随蒙将军,学习如何打仗。他老人家不会嫌弃吧?”
    “会,肯定会!”
    “你去了军中,蒙将军为了让你不给全军丢脸的机会,会让你做头城军。”
    “投诚?这算是反间计吧?!”刘邦自以为是的自言自语,随后问:“燕王喜会相信我吗?”
    “投诚?想什么好事呢?是头城,就是用你头上的脑袋撞燕军城头的防线,用命去搏。”李典吏也不嫌弃自己满手油污,拍打着他的脑壳发出噗噗的声音,狞笑道:“就是用你头上的脑袋,去撞击城门。说好听点是登城军,说不好听点就是敢死军。在秦军之中,咱们一般说是头城军。也不是说一定会死,但是死的概率很大。”
    “当然了,将军们也不是指望着你去死,而是指望着你立功受赏。敢死军之中,登城者,哪怕你爬上了城墙,仅仅坚持了一个呼吸,接应一个兄弟上城,你就能爵升三级……”
    刘邦没被爵升三级给迷住,反而对坚持一个呼吸极为敏感。他琢磨着,一个呼吸之后,就应该是临死时的惨叫,从此世间将彻底没有刘邦这个人。
    猛地打了个哆嗦之后,刘邦讪笑道:“李兄,我估摸着蒙将军不会如此绝情吧!我从军之后,哪怕偶有闪失,但我也是战场上立过战功的人呐?”
    “就凭你?”
    被人鄙视习惯了,刘邦的羞耻心在就被他丢茅坑里去了,他含笑点着头道:“毕竟我也是被国师看重的人才呐!”
    “咱们老秦之中,真要被逼急了,主将都有可能去冲杀。别的不说,当年我大秦献公在战场上,面对魏武卒,几十万人的战场,眼瞅着要溃败了。献公带着亲卫冲杀,中箭不退,死战稳住了军阵。没有让魏国得逞。你不过是个校尉,让你登城还委屈你了不成?”
    “再说了,蒙将军对你没好印象。一方面,你除了唯一一次在战场上阴了个燕国校尉之外,你还做成了什么事?麻功劳也没立,升迁一次没落着。军中对你不满的曲将多如牛毛,都在背后传你的坏话。蒙将军哪怕对你没有坏印象,也会让你参加登城战,以证清白。你还真以为你的小命金贵到蒙将军都要忌惮吗?”
    ……
    刘邦请客的这场酒,虽说没有得到他想要的机会。但他也发现了自己在秦军之中的惨淡未来。
    回到营中,他咧着嘴苦笑道:“这是嫉妒啊!我运气好,难道不行?”
    过了几天,郭威命人叫来了刘邦。
    “刘邦,听说你在军中的人缘不好?”郭威也很奇怪,刘邦很会做人,按理说哄骗秦人这种木头性格的老实人很容易,怎么变成了在军中人缘不好的境地?
    刘邦苦笑道;“国师,邦让您失望了。”
    “算了,此事也不是什么大事。叫你来,是有任务给你。”郭威在秦军之中想过不少人,作为陪同大月氏使团去咸阳的护送人员。
    可是思来想去,都没有刘邦合适。
    当然,也不是只能依靠刘邦了。至少王莽和张耳就比刘邦合适,毕竟王莽哪怕是奸佞之人,但是素养绝对没的说。儒道经典,张嘴就来。
    张耳也不差,魏国名士,说起中原风土人情来,也是娓娓道来。
    都是非常适合作为使臣陪伴对象的人选。
    反倒是刘邦,土包子一个。
    连认字都费劲的家伙,按理说根本没有资格护送使团。
    可是王莽,郭威要用,张耳根本就不想投靠秦国,忠诚度绝对值得怀疑。
    刘邦就好用很多了,如今的刘邦,说他有上进心都是打他自己的脸。至于说,推翻暴秦这么大逆不道的行径,别说刘邦不会有,就算有人有,他刘邦也允许。
    这不是砸老刘家的宅子吗?
    刘邦绝对不能容忍这种事发生。
    而郭威之所以想起刘邦,还是刘邦有眼力见,懂得观察。大月氏来的人,诚意很难说。毕竟,大月氏是被匈奴人逼惨了,才不得不投靠秦国。万一,这大月氏是和匈奴一样的浪子野心之辈呢?
    几乎不用猜,郭威都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这并非是他小人之心度人,而是草原上的险恶环境,造就了草原上的人性格中多了点狼的奸滑和贪婪。在生存面前,任何尊严都可以不要。但是在利益面前,什么道义都可以丢掉。草原的无情,更像是草原上的冬天一样。没有退路可言,一旦后退,就是万劫不复。
    可是中原不一样。
    如果咸阳方面将草原上的大月氏当成中原人处理方式来看待,最后肯定会吃亏。
    而郭威麾下,秦人将领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那种性格执拗之人,反正情商一个比一个低。因为在秦国,情商的高低没用。所有人都被制度给包裹了起来,情商高,也只能按部就班的来。不上战场,不立功,哪怕情商再高,也没有高官厚禄。
    将大月氏的情况给刘邦说完,后者拍着干巴巴的胸口对郭威保证道:“国师请放心,有我刘邦在,这帮草原匪类翻不起风浪来。”
    郭威当然不能对刘邦全信,在他看来,如今的刘邦是没有开过眼界,思想觉悟还很低的阶段。
    他给秦王和王贲分别写了两封信。
    给秦王的比较复杂,一方面要说燕国对中原的重要性。燕山,太行对中原抵御草原的关键作用。还有草原上民族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草原分裂,才是中原最希望看到的结果。
    其次,就是告诉秦王。
    秦军在草原大胜,缴获牲口无数,准备起运进入赵地。
    刘邦带着郭威的信件和信任,踏上了去国都咸阳的路途。一路上,他们也携带了大量的牛羊,这属于燕地如今的福利。牛羊太多,根本就吃不完,连原燕国的百姓,都按人头分发了牛羊。只是百姓舍不得吃,养起来,等生了羊羔和小牛犊,就能过上好日子。
    军队就不一样了,军队分到的牛羊,只能吃。
    再说,草原上的牛羊,尤其是牛,品种和中原的不一样。基本上都不能耕地,主要是没学过。套上家伙事,指不定牛不乐意。草原上的牛羊,更多的是提供奶制品。倒是公牛和公羊基本上都会吃肉。
    紧赶慢赶,一个月才从燕地来到了邯郸。
    刘邦眺望远处的邯郸城,比蓟城更雄伟,比蓟城更庞大。
    邯郸是刘邦的发迹之地,时隔半年,他再次看到这座城邑,内心感慨万千。耳畔传来大月氏人很没见识的欢呼。
    刘邦对此不屑一顾,心中鄙夷:“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随着他们进入邯郸城郭附近,驻守邯郸的秦军迎了出来,照面的还是老熟人王滨,刘邦抚摸着自己胸口的甲胄勋带,出邯郸城的时候,他啥都不是,才半年,他又回来了,如今已经是和王滨一样的身份了。
    反倒是王滨盯着刘邦,几乎不敢相认的惊叫起来:“刘邦,你偷了你家校尉的甲胄?你不要命了?”
    刘邦气地冷哼道:“我这是立功了,早就不是曲将了!”
    面对王滨的质疑,摆明了是看不起人,刘邦心下打算和他绝交。
    不过很快,刘邦的优越感来了,他随便赠送了当地秦军不少牛羊,故意在吃饭的时候,打着饱嗝,叼着柳树枝当牙签,满足的游走在街头,还时不时的遇到熟人,感慨肉吃多了反酸的人生痛苦。恨不得指着对方的鼻子说:我刘邦才是人中龙凤,注定要发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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