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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投桃报李

    清晨的阳光,透过薄薄的纱窗洒在漆器光洁的桌案上,折射出一条美丽的弧线,照亮了整个房间。
    暖洋洋的感觉将少女从睡梦中唤醒。她缓缓的睁开眼睛,呆望着自己夫君的后脑勺。久久不肯起身。
    对方总是这般侧过身去,将被子的一角抓在手里蜷缩着睡觉。偶尔少女会在睡梦中,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所惊醒,而后迫不得已的向夫君的身旁稍稍靠靠。每到此时,砰砰的心跳声都会让她紧张,然后变得手足无措起来,不知被窝里的手应该放在何处才是。
    少女告诉自己,他们已经是夫妻了。于是,将手臂轻轻的抚在男子的后背,脑袋却远远的躲着对方,高高昂起。像是对夫君抢被子的行为,发出严重的警告。
    “你若再抢被子,我就把你推下床去。”
    平日里天尚未亮,几声鸡鸣过后,阿季便早早的起身为夫君准备饭食。秋日里,昼短夜长,像今日这般嗜睡,尚且还是头一遭。一觉睡到自然醒的阿季,当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她将头埋在被窝中,小心地向床尾慢慢蠕动,像是一条弓着背的毛毛虫。绕过丈夫的脚踝,双足轻点地面,少女知道,尚有补救的机会。
    他们生活在大周朝,这一时期礼崩乐坏。女性的社会地位尚未遭受儒学与礼教的侵蚀。所以女子大多是很自由的。当然这些自由的女子是指有身份的人。此时,社会的普遍认知是权贵欺压百姓,百姓欺压奴隶。无论是欺压者还是被欺压者皆已习惯了这种传承百年的等级制度,且在民众心中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阿季便是其中的受害者。
    这时的房间没有屋门,多以屏风阻隔,所以隔音效果比较差。为了不吵醒夫君,阿季总是在梳洗时蹑手蹑脚的。以至于往铜盆中倒水,都不敢一气呵成。往往水流声被拉的很长很长。这让睡梦中的王诩总会梦见自己在拼命的找寻卫生间。
    清爽的洗完脸后,少女端坐在铜镜前开始束发。如云的长发如瀑布般垂下,少女顺势抬手,轻轻的接住秀发的末端,那里的发梢有些开叉,梳理起来极是不便。于是,她像往常一般,低垂着脑袋,准备用力的梳理那段开叉的头发。“啪嗒!”梳子掉落在地上。
    少女唇角轻颤。一双清澈如水的美眸中,泛起复杂的神色。她目不转睛的盯着洁白的亵裤,上面赫然出现了几处斑驳的血迹。只是一瞬,女子白皙的皮肤透出淡淡的红粉。她羞赧的望了望仍在沉睡中的男子。此刻,脸颊上的红晕变得更加明艳了。少女揪着衣襟,立时胡思乱想起来。过了许久,才猛地起身,匆忙换洗衣服。似乎此刻已经忘却了准备早饭的事情。一个时辰过后,处理完这些可怕的事情。阿季端着热腾腾的饭食,轻轻地回到了二楼的卧房。
    “良人该起床了。快醒醒!”
    少女轻唤了几声。今日特别的奇怪,已是巳时两刻,夫君仍未起身。若是在平日里,鸡鸣过后,他便早早的起床了。偶尔还会亲自下厨准备些早饭。然而今日不光是阿季睡过了,似乎王诩也是特别的疲累。
    回想起刚才羞人的一幕,阿季的目光又变得复杂起来。
    “这么早啊?什么时辰了?”
    王诩迷迷糊糊的问着。少女轻声回道:
    “良人!已是巳时两刻,该起床了。”
    “啊?”
    只见王诩一展身子,从床榻上猛地跳起,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穿衣洗漱着。然后又匆忙的接过妻子递去的稀粥。三两下的功夫便一饮而尽。
    “慢些吃,别噎着了。”
    阿季在一旁帮丈夫整理着衣衫上的褶皱。不想王诩放下碗筷,将少女轻轻地拥入怀中。
    “今日有事,夫人不用陪着我,申时便归。”
    早间的事情让阿季有些慌忙,此刻不免羞涩的轻推丈夫,以示稍稍反抗。谁知仅仅相拥了片刻后,便听到“噔噔噔”急促下楼的脚步声响。阿季苦涩的笑了笑,轻移莲步行至床前,准备收拾被褥。
    就在掀开锦被的瞬间,少女的身子陡然僵住了。面色惨白,嘴唇微张,不住的颤动,随后一手捂着嘴巴,差点惊叫出声。
    柔软的床褥上,仍然能辨识出睡觉时凹陷的痕迹。那条泾渭分明,微微隆起的棉褥上赫然出现了一片殷红的血迹。从血迹的颜色推断,事情应该是在昨晚入睡以后发生的。
    此时阿季的脸色在红与白之间快速的交替着。她很想知道。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一时刻,一路小跑赶往鄙中府库的王诩,正摸着自己光滑如新的手指。赞道:
    “哇!流了那么多血,居然一晚上就长好了。厉害。”
    行至府库门口,他问村民借了辆马车,装了满满五口木箱的铜钱。随后心急火燎的顺路去找风伯。昨日拜托过铁匠先把清早要送的礼物提前做好,不想风伯一早就准备好了,而他却因贪睡耽误了。赞许过老人家的手艺,王诩将昨晚制作的流苏系在坠饰的尾端。顿时自己的额头像是要拧出水来。
    “好娘炮啊!呃...反正是心意嘛。兰公子应该会喜欢的。”
    想想昨晚还特意让阿季试戴了流苏的样式,觉得很是可爱。此刻方才意识到,兰公子分明是个男人。王诩舒展眉梢,不禁大笑出声。他为何会认为对方喜欢女子的东西呢?难不成在潜意识中便认定了姬兰是个喜好男风的公子?他摇了摇头,匆匆赶着马车向野中的表臣百司府驶去。
    秋收过后,百姓们便要向封邑的主人上缴这一年以来的赋税。这时的云梦足足居住了1600户居民,试想缴税的长队若是排开,那估计是要从新城一直排到了旧城。王诩这般赶时间除了不想排队,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及早了结他与姬兰之间的约定。彻底将两人间的关系画上完美的句号。
    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王诩这才安下心来。马车在宽阔的街道上奔行着,古代的交通就是好,路宽,笔直,没有红绿灯,更没有交警。
    他一边想着这些无聊的事情,一边扬起马鞭,加快马速。过去连御马都不会的他,此刻却敢在城中的大街上飙车了。时光飞逝,真是不可思议。不禁回想起与姬兰初遇的事情,那时便约定好在秋天上缴8400钱。他既没选择以黄金缴税图个方便,又没用仓库积压的粮食像百姓那般以粮抵税。刻意选择铜币是想告诉对方,他记得那时的约定,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的。
    此刻8400钱在他眼中虽不值一提,但足足170斤的重量,倒是搬得他气喘如牛,死去活来。人家来缴税都是一户一户的,哪儿有王诩这般一个人代表了一村的人。收税的文吏们见他搬运箱子,立时目瞪口呆。当他把五口木箱打开时,那帮文吏想死的心都有了。
    哪儿见过这么大的阵仗?百姓缴税都是用粮食,随便称称,只要斤两不差便过去了。商贾缴税多以黄金,结算起来更是方便。而那些用青铜锭抵税的,也无非是将几块一起或是分开称称重而已。以他们的办事效率,一天至少也能完成200户的税收工作。
    眼下来了这么个搅屎棍,不是成心来捣乱?又是来干嘛的?野宰与邑主不和的传言果然是真的。一众吏员这么想着,一脸鄙夷的望着他,恨不得将其轰出门外。此时的王诩,汗流浃背,佝偻着身子,双手支撑在膝盖上,不住地喘着粗气。像是刚跑完了五千米,全身脱力一般。他调整着气息,缓缓的从口中吐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诩前来缴赋,劳烦诸位了。”
    话毕,王诩在一处没人排队的地方,对着负责税收的文吏,一拱手。
    “劳烦仁兄。”
    那人假装没有看见,将身子背对着他,然后俯下身来,搬起一袋装满粮食的麻包。帮助身旁的同僚一起称重。他的机智行为立时引起了其他小吏的注意。一时间表臣百司府的院落中吏员们争相效仿,不约而同的各自忙碌起来,尤其是那些没活干的吏员,到处奔走帮忙,同事之间相当的有爱心。
    每当王诩有意靠近他们中的一人时,其余的则是一副劫后余生的表情,幸灾乐祸的相互间传递着眼色。王诩就搞不懂了,无非是数数钱的事情。为了方便搬运计算,他还好心的分了五口木箱。为何这帮人避而远之?搞得这般夸张?
    他稍稍有些不悦。不想再幼稚的继续着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于是猛地一跺脚。
    “不知何人乃此处执事?”
    “哈哈哈。野宰大人前来,也不知会一声。”
    此刻院中的一处房舍内,陡然传来一声大笑。来人远远的便对着他抱拳施礼,迈着方步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王诩定睛一看,原来是老熟人。那个曾经坑过他的三把手。
    王诩虽是卫国编制内的官员,但与效命公卿的表臣百司府不属于一个官制体系。所以那帮吏员才会爱答不理的。那人尊称他一声大人,已经是很给面子了。
    “哦!不敢劳烦。诩此次前来是为兑现昔日与邑主大人之约。两年秋赋,8400钱皆在此处。有劳执事查验一番。”
    “还愣着干嘛?快来清点!”
    来人对着一众文吏摆了摆手。然后一脸堆笑的继续说道:
    “野宰言出必行,乃真君子也。”
    一听到“君子”,王诩便浑身不自然,忙谦让的推诿。
    “执事过誉了。诩乃山野闲散之人,幸得邑主大人赏识,这才略有薄名。古人云:投以木瓜报之以琼琚。邑主知遇之恩,诩铭记于心。”
    卫国此时很流行这段话,与投桃报李的意思相同。王诩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何官职,既然来人应和,便称其为执事。
    正巧对方还是姬兰的左膀右臂。王诩便趁机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布袋,递到对方手中。
    “劳烦执事转交于邑主大人。”
    姬兰曾赠予车驾,虽然最后还了回去,但是这份情谊王诩不想欠着。不料巧遇了熟人,既然有人能代为转交礼物,他也免去与姬兰见面时的尴尬,自然不会错过。那执事再三劝他亲自拜见一下邑主,都被王诩拒绝了。于是无奈的回道:
    “不知野宰可有何言须寄与邑主大人?”
    “倒是没有什么紧要的话。邑主大人如此聪慧,一见便知。有劳执事了。”
    两人聊了许久,那帮文吏亦玩了许久的算筹。核对无误后,王诩便欣然离去。早上赶得太急,只顾着催促风伯将赠予姬兰的礼物拿出,尚未来得及取走阿季的首饰。此刻,所有的事情都完美的告一段落。是该为离开的事情,做做准备了。他驾着马车折返回风角的住处。
    邑主府中,当清丽的少女打开那小布袋时,纤纤的玉手随之微微颤动起来。
    “来人!将野中的生意全数关掉。”
    此刻说话的语气竟也有些颤抖。
    近来王诩的反常行为让她感到不安。无论姬兰如何出招,对方只是龟缩不前。即不招架,也不还击。似乎除了依靠那些棉布的生意,其他的都打算一并放弃。为此少女还命人打探织布的秘密。前些天,织机已经仿造出来,她准备好好戏弄王诩一番。把棉布的价格直接打压到最低,迫使对方没有利润失去最后的依仗。
    然而此时,看着那块鲜艳碧绿的宝石。一滴泪水不由地垂落而下。
    宝石一指长,形状似竹。周围以金丝固定,盘绕其上,形成兰花的图样。上端是木棉线编缀的绳结。下端则坠着雪白的流苏。搭配很是另类,相信一般的男子是不敢佩戴的。明艳坚强的翠绿,软弱纯洁的雪白,会让人误以为男子的嗜好。而姬兰却能从中看出了对方的用心,这颜色的搭配如同读懂了少女,知晓她女子的真实身份一般。
    姬兰轻轻抚摸着毛绒绒的流苏,眼眶越发的红了。
    流苏是用羊毛制作的,而连接坠饰的结绳,却是以木棉线编织而成。
    或许少女若不是这般蕙质兰心,能洞察别人的心思。此刻亦不会多想。
    昔日,姬兰允诺以木棉、羊毛来支持王诩为百姓缴赋。如今,那看似不起眼的两样东西,
    却被对方巧妙的制成了坠饰,并且作为礼物还了回来。少女怎会不多能呢?
    手指触碰到宝石的底部,那里有些粗糙,皓腕灵巧的一转。四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卫国卫民。”
    少女的鼻尖通红,一阵酸涩,仿佛酸到了心里。她哽咽的哭出声来,感觉犹如窒息一般的痛苦。对方像是有意将“为”字,改为卫国的卫。而竹与兰又将君子之风隐喻的恰到好处。而她从始至终,所做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何曾为过百姓?
    卫国是她的国家,而她却要无情的将其推向战争。少女与王诩初识,便是以君子相交。而她又狠狠地践踏了两人的情谊,总是想着如何利用对方,将其收归麾下。
    想到此处,姬兰像是终于明白了什么。
    冥冥之中,两个同时走偏道路的人,却在恍然大悟时又踏向了同一条道路。
    当察觉到王诩想要以逃避的方式,为二人长期以来的纠葛做一了解时,姬兰心慌意乱起来。她在府中来回踱步,心里竟有种永远失去的恐慌感,让她惴惴不安起来。
    慌乱的脚步突然间停了下来,迷离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坚定与果敢。少女从怀中取出一方锦帕,行至书案前,匆匆写下一行娟秀的小字,而后焦急的唤来下人。
    “小柔!将这方锦帕亲手交给卫诩。要快!”
    侍婢小心接过那方手帕,正准备行出门外。只听。
    “等等。”
    她回过身来,看到自家女公子将随身的玉佩从腰间解下。
    “这玉佩也一并交到卫诩手中。他驾着车马一定是前往谷口的坊市,你去截住他。快!”
    女子一路小跑,行至府门外。
    “宁两长!快准备车驾。”
    被他成为宁两长的青年男子,是府中的侍卫长,在北戍军中担任着两长的军职。见到公子的贴身侍婢这般急迫,他二话不说便纵身一跃,亲自御马。
    “小柔!何事这般急迫?”
    “公子命奴婢邀请野宰大人赴宴。”
    “赴宴?午时刚过,赴什么宴?”
    或许是觉得尚有两个时辰,没必要这般招摇过市。于是,宁两长不再鞭策马匹。马车的速度随之慢了下来。
    “宁大哥!您快点啊。公子交待了,无论如何也要让野宰大人带去赴宴的。”
    宁两长一头雾水,只好扬鞭加速。
    “呃...若是野宰大人不去呢?”
    侍婢小柔嘻嘻一笑。
    “这不有宁大哥在吗?”
    对方的脸立时垮了下来。
    “什么意思?”
    “公子说了,绑也要绑去。”
    年轻的军官名为宁长,平日里最善察言观色。由于在北戍军中,只有靠战功才能晋升,宁长虽武艺高强,但长期护卫少司马府的两位女公子,很少有参与战争立功的机会。因此这要有讨好主家的机会,他总会身先士卒。希望有朝一日家主能安排他参与些不危险的战争,镀个金后升职为偏长或是卒长。
    不料侍婢的一句话,让他立时懵了。邑主与野宰素来不和,野中的百姓无人不知。此刻公然跑去王诩的底盘绑人,是不是玩的有点大了?更何况此时就他一人。若是被人群殴出来,不仅自己的面子保不住,还会令邑主府蒙羞。
    他咽了口口水。
    “小柔姐!别开玩笑了。要不我们先回去?多喊些弟兄。您瞧!绳子都没带出来,怎么绑啊?”
    侍婢被他这么一说,不禁娇笑出声,笑的花枝乱颤。正准备打趣几句,突然目光一怔,指着前方同样驾车的人。兴奋的唤道:
    “前方可是野宰卫诩大人?”
    宁长与王诩同时一拉马缰,两方的马儿亦同时嘶鸣起来。
    “不知姑娘何事?”
    三人纵身跳下马车。
    “我家公子有请野宰大人食肆一叙。”
    王诩打量了下女子身旁的护卫。
    “哦。是兰公子吗?”
    对着两人一礼。
    “嗯!正是邑主大人。”
    对方也跟着还了一礼。
    “在下与内子约好在家中用食,不知改日可否?”
    王诩并没有直接拒绝姬兰的好意,只是答应了阿季申时会返回家中,不想妻子担心罢了。正准备道别离开,却见那二人眉来眼去的,不时还瞟他一眼。王诩摇了摇头,随即登上马车。
    “告辞!”
    下一秒。
    “姑娘!你要干嘛?”
    女子头陡然跑了过来,一把抱着了他的腰。大庭广众之下,着实让王诩无语。
    “宁大哥!快来!”
    女子一边紧抱着他,将其从车上向下拖拽。一边还催促着身旁的壮汉动手。
    “你们到底想干嘛?绑架我吗?”
    行人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侍卫无奈的挠了挠头。一脸憨笑的说道:
    “得罪了。”
    剑柄抵上了王诩后背,惊得他一身冷汗。正准备大声呼救,只听。
    “小柔姐!把他绑到哪儿里去?”
    女子努了努嘴,指着几丈开外的食肆。
    “呶!”
    王诩回过身来,与绑架他的宁长对视了一眼。
    “喂!那是我开的。”
    “呵呵!呵呵!所以大人还是莫要为难小的。我们也只是听命行事。”
    宁长收回了短剑,不住的干笑。王诩无奈的望了望自家的食肆。
    “好吧!我们走。”
    认为这对男女是绑匪,明显是高估了他们。王诩不再理会,大摇大摆的走进食肆,将二人甩在身后。他唤来了掌柜,嘱咐对方将车马还回鄙中。随后,径自来到了厨房。这顿告别的饭食,他打算亲自下厨张罗。毕竟先前说过,他日再聚之时,会亲自下厨让姬兰一饱口腹之欲。
    随着热油发出滋滋的声响,各种食材被少年倒入锅中翻炒。升腾的油烟顿时弥漫了整个厨房。奉命前来邀请王诩赴宴的二人,一脸错愕的看着少年熟练的炒菜动作。他们隐约能感受到眼前的少年与自家公子的关系绝非外面传扬的那般。
    与此同时,几墙之隔的阿季,正坐在小院中清洗着刚采摘回来的蔬菜。少女抬手撩起散落的发丝,脸颊上依旧泛着微微的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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