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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天赋

    “白雪茫茫的高耸山峰,溪水奔流的繁茂河谷;
    骑着健壮雄鹿的精灵游侠,可以远远一箭就射中你帽沿上的虱子;
    但他们总是难以应付像石头一样倔强的矮人,矮人姑娘可爱的小脸上胡须茂盛;
    兽人永不偷袭,因为认为生活就是战斗。
    地精在盗窃,豺狼人在奔跑,尖尖的高塔之上,有人间的神明正在俯览。
    我们的家早在几辈家前就已衰落;
    老爹把家产留给了大哥;
    而我选择拿起长剑拼搏;
    为了野心,为了生活,也为了隔壁心爱的姑娘,不用嫁给磨坊主成为他第三个老婆!”
    几乎不成调子的快活歌声正在行进商队的队伍上空回荡,也许并不婉转好听,但也是不错的消遣。
    正在一旁策马而行的女骑士瑞儿,她因为歌声里的词汇而微微皱眉,因此来到亚洛斯的身旁轻声问道:“要不要让他们停下?”
    “不必,瑞儿,这不是唱得挺好听的吗。”亚洛斯闭着眼睛骑在马背上微笑,并且双掌轻击作为伴奏。
    一眼望不尽的白雪,高大的山陵,远处的湖泊,平原上的青草,一片古朴自然的蛮荒风光。
    “法提斯大哥,荒野之原的景色很好啊。为什么像这么好的地方,却没有人居住呢?”
    骑着一匹灰褐色皮毛的驮马,克雷斯来到法提斯的身旁问道,克雷斯的身体素质很好,但她的骑术天赋非常一般,哪怕现在所骑乘的已经是最温驯的驮马,这几天她也是摔了无数跤后才勉强学会驾驭的。
    连驮她的那匹马无奈了,它已经很稳当的好好驮重,架不住背上的人总是喜欢左右摇晃,就好像屁股上长满尖刺。
    “据说,这里曾经是古代神祗的一处战场。当然,像这种传说太过久远了,已经难以辨别判断真假,但是荒野之原上各种各样的天灾频发却是事实。”
    “天灾!?”克雷斯好奇的问了一句。
    “嗯,好吧,我跟你说说我见过的吧。”
    “那是我刚刚来到这里不久,整个人还没有任何目标,只是到处流浪的时候,有一天我曾经经过一个地方。这边有阳光,那边是阴天,有阳光的这边一切正常,阴天的那边下着雨,也就是说你站在中间的话,会一边干净另一边被雨水打透。”
    “这种事情虽然很奇异,但也谈不上天灾吧?”这个时候雷蒙德也策骑行走过来了,他也听到了,因此侥有兴致地问道。
    “如果仅仅只是下雨当然谈不上天灾,但是没过多久下雨的那边就气温急速下降,并且开始下起了冰雨尖锥,能直接砸死人的那种。还好当时我骑的是斯诺,它反应很快,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带着我跑出了那片区域,但就算是如此我也还是挂了彩。”一边言说着,法提斯一边拍了拍自己正在骑乘的老马斯诺。
    “……”
    虽然法提斯一番话说的轻描淡写,但是克雷斯与雷蒙德闻言后却是面面相觑。
    因此伴随着接触的时间越长,两人就越是能够清晰感受到法提斯卓越的个人实力,连他都因此受伤,这场奇异的雨若是下在荒野之原以外的地方,天才知道会直接杀死多少人!
    “我曾经在荒野之原遇到了一些人类逃民,从他们中的长者口中得知,我遇到的冰霜之雨还是荒野之原天灾中比较‘温和’的。早十几年前,这里曾经凭空间就会出现巨大的风暴,大地塌陷、岩浆喷涌,那样的荒野天灾,才真的是没人可以逃得过去。”
    “这几年的情况已经是渐渐转好了,不然,那位亚洛斯先生也不会想要开辟出一条新的商路。在斯迪亚克帝国荒野之原的对面,据说是霍夫曼帝国与西姆斯王庭,那是以兽人为主体的强大势力,他们的工艺、奢侈品水平远远不如我们,所以只要打开了商路,这就是一条在流淌黄金的道路。”
    说到这里时,法提斯左右四顾,开口问道:“雷蒙德,罗德大人呢?”
    “在后面训练治安部队,大人真的是下死手操练啊,刚刚又练昏过去两个,全扔在货车上了,大人现在自己下马正在跟着训练!”言说到这里时,雷蒙德一脸的恐惧之色,他之所以跑到前面来,也有一些是害怕被罗德抓过去,一起拉练。
    “罗德大人这么做是对的,训练时多吃一些苦,真正经历战斗时才可以减少死伤。说到这个,克雷斯,我之前教给你的武技你有好好的修炼吗?”
    “当然,老爷特意叮嘱过我的事,我是不会偷懒的。不过,我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我练的技巧和士兵练的差得那么多?”克雷斯见过罗德、雷蒙德以及士兵们的那些训练:负重、长跑,持兵演练。
    而自己练习的,则是每天各种奇奇怪怪的高难度动作,如果不是老爷已经看过并且非常认可的话,克雷斯早就已经开始怀疑流浪骑士法提斯是在哄骗自己了。
    “当然不一样,你是女孩子。我们这些男人负重、长跑,锻炼体能,让身体越来越强壮,最后持兵演练,只要有一部分力量可以发挥在战斗中,就可以造成足够的杀伤破坏力,足以杀人了,影响我们更进一步的并不是力量,而是自身是否有足够的心灵坚持前进。”
    “但是女性的力量天生就远远比男性弱小,不仅仅是力量,甚至反应速度、专注力这些方面也有所不如,因此锻炼你们的武技,要更加节省潜能的开发,将每一点潜能都集中在该集中的地方。”
    男人练武,一边做苦力一边练武,可以相辅相成,女人练武,就只能练武,将自身肌肉逐渐适应各种极端的发力方式,她们练武想出成绩,是不能再做体力活的,否则就白练了,这是先天的禀赋差距。
    因此,法提斯在向罗德说明之后,罗德已经明令禁止克雷斯再做什么体力活工作了,只是让她做一些端茶倒水的纯粹侍女工作。
    其实男人纯粹练武不做苦力,也会更有效率,更容易形成战斗力,但是负重、长跑这些运动还兼备着磨砺意志力的部分效果,而这正是对未来突破一定境界,大有好处的。
    这段时间,罗德已经下定决心,放弃克雷斯自带的超凡职业天蝎刺客,而是转而将之向纯辅助型女骑士英雄方向培养,这样虽然略有一些浪费潜力,但克雷斯的命就只有一条,并且骑士这条职业道路也要比刺客这条职业道路幸福许多。
    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喜欢永远躲藏在黑暗当中。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在那长长商队的末尾部分,罗德正上身精赤,绑着大量负重,陪一众海达姆民兵治安队大声呼喊着训练号子。
    海达姆民兵训练得辛苦,心中自然有许多的怨言,但是哪怕再有怨言,在看到领主赤膊上阵亲自陪自己等人一起苦练后,也就咬牙强忍着了,再没有什么好说的。
    过程当中,罗德跑在外围,注视管理着长跑当中的海达姆民兵,嘴里不停地无声念叨着:“内啡肽、内啡肽!”
    身为一名领主,罗德完全可以吃得饱饱的,穿得暖暖的,骑着马饱览荒野之原的自然风景,他完全不用像现在这样,活得痛苦难熬。
    但弱小的人屈服于多巴胺,强大的人享受着内啡肽/内酚酞。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它是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这种脑内分泌物和人的情欲、感觉有关,它负责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比如一个人在品尝美食,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脑内就会大量分泌多巴胺,让人感到非常快乐。
    而内啡肽/内酚酞则是一种内成性(脑下垂体分泌)的类吗啡生物化学合成物激素。它会在人痛苦的时候产生一种镇痛的作用,然后,让人感受到一股充满兽性的成就感。
    罗德上一世退休之后,因为完全没有了目标,就彻底放飞自己了,通宵达旦的打游戏,刷黑音,看小说,肆意享受着多巴胺的分泌,直到至死方休。
    然而这一世在恢复年轻后,他却又戒断了多巴胺,重新享受起内啡肽带给自己的强烈成就感,因为在这一世有了新的道路作为追求。
    在罗德的视角看来,系统就是自己的一种天赋,类似于克雷斯的狂暴,法提斯的无双斗志,而:有天赋却不努力的人,肆意浪费自身天赋的人是蠢材。
    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终有一天会遇到仅仅只凭天赋无法逾越的天堑,若是自己珍惜自己的天赋,将天赋与努力相结合,那么,也许未来就会有更大的机会,在攀登超凡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我如果有机会出去,一定要把这本书的2b作者扔到基佬酒吧里,让他被轮个一百遍!不努力怎么行,不努力怎么行,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因为疯狂锻炼身体,打磨实际使用属性带来的痛苦,令罗德脑内的内啡肽大量分泌,但同时也让他精神振奋,周身充斥着一股强烈的生命活力,以至于最后有些下意识地,嘶吼起来。
    那种感觉,简直就犹如荒野当中,肆意奔跑的兽王!
    “咴!”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恰巧那位水蓝色长发的女骑士瑞儿前来找他。
    在看到那在大雪当中奔跑嘶吼的男人时,女骑士骑乘的战马因此略微受惊,几乎人立而起,好在很快被她压制制服下来了。
    “罗……罗德大人,我家主人有事与您商谈。”被突然吓了一跳,原本有些恼怒,然而当注视看清雪地上那周身坚实肌肉饱满虬结的青年男子时,瑞儿莫名间就觉得自己脸颊发烫的(吊桥效应),长久以来她一直觉得自己喜欢的是像自己主人那样,俊美得宛如天人般的好看,然而今天突然见到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魅力之时,女骑士却又发自心底里觉得,另一种选择似乎也相当不错。
    “知道了,瑞儿大人,多谢你的通传。”
    “呼。”
    闻言,叫下属牵过自己的马匹,然后罗德披上外袍之后翻身上马,策马前行,很快,他就跟随着瑞儿骑士的引导来到了商队的前方,商队首领亚洛斯先生的所在位置。
    “亚洛斯先生,日安。”
    “罗德先生,看到您如此精神饱满我感到很欣慰。不过,您对于自己的武技勤练刻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人的精力终究是有限的,我还是希望您也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次的任务当中来。”
    一边这般言说着,金发碧眼的亚洛斯一边将一张羊皮纸,递到了罗德的面前,罗德伸手接过进行阅读,发现这是一封斥侯简报。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数庞大的商队不断深入荒野之原,在商队的四周开始逐渐汇聚起一批荒野尾随者了,初时它们的数量还是极少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中,就好像换季过程中的牛群要穿越过猎食者的领地,总要留下其中几头作为“过路”的花费。
    “对此,罗德先生有什么看法?”
    “我没有看法。敌人,来多少杀多少就是了。”看了简报,罗德笑了笑,将之递还给亚洛斯。
    对面这个男人回应的干脆利落,让亚洛斯为此微微一愣,他原本以为对方进行推托,至少也会谈一些条件,却没想到,罗德直接就应下了。
    但那毕竟是战斗,是冒着生命危险,并且几乎一定会死人的事情。
    “罗德先生,出于我们之间的友情我还是要提醒你,不要太过轻视你的对手,荒野种族的战力也是不容轻视的。”
    “多谢您的忠告,亚洛斯先生。”说完,罗德一挽缰绳就离开了。
    因为双方的情况是不同的,亚洛斯的商队护卫虽然精锐,其中甚至有为数不少的重甲骑兵,但是过于频繁的战斗,会让这支部队的士气消耗下降,战力下滑。
    而罗德自己的红木镇部队不同,拥有所谓的“神佑仪式”加持,罗德的军队可以在战争与杀戮中获得更强的力量,这本身就是对于士兵身心的一种极大振奋,因此,罗德是不担心自己的部队因频繁战斗而士气下降、战力下滑的。
    “刚好海达姆民兵的忍耐,也快要到极限了,这一仗对我来说,正是时候。”
    商队多骑兵,再加上亚洛斯深番兵法、行事谨慎,因此他更快更早的获得军事情报这很正常,但当有军事情报后,罗德带着法提斯、雷蒙德、克雷斯围绕商队转了几圈,就同样寻找到尾随增多中的荒野异族了。
    这些生存在魔力暴走之地的生物,战力相对强悍,并且由于今年的雪灾,比较难以找到食物,因此一发现亚特兰商会商队这样的大商队,自然而然就聚集起来了,雷蒙德甚至发现它们已经推选出一位临时首领,因为尾随渐渐变得更加隐蔽且更具目的性了。
    “罗德大人,那位亚洛斯管事是否会动用商队的骑兵队帮助我们作战?还是,这一战仅仅只有我们作战。”跃下马,注视着雪地上残留的痕迹,法提斯抬起头这样寻问道。
    “法提斯,放心好了,那个亚洛斯是一个颇具气魄的人,他的目的是成功开辟出一条新商路,而不是和我们计较利弊得失,因此骑兵指挥权虽然不会在我们手上,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亚洛斯还是会选择帮我们的,有些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相信我们的盟友。”
    “有骑兵的话,那这一仗就好打多了。”
    在这个时代,无论怎样计算,在人类势力的诸多兵种当中,骑兵还是牢牢占据着主战地位,虽然它是烧钱兵种,养一个骑兵的费用支出,足够养十个步兵的,但只要是有一定条件、一定野心的领主,绝对没有不培养骑兵部队。
    当然,大规模骑兵部队罗德短时间内是根本不敢想的,自己手上的那点小钱钱,实在是不够烧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凭借红木镇军队的力量,在尽量减少损失的前提下,将这些荒野异族全部灭掉。”
    “这个,恐怕很难,也没有必要。”法提斯一时间有些不理解罗德的思路,因为并不知晓“神佑仪式”一事,在法提斯的想法中,罗德应当是竭力避免不必要的战斗,竭力避免损失才是,因为还不确定能不能收伏法提斯,因此罗德是并没有将“神佑仪式”一事告知的,这件事也是红木镇军队的最大秘密,由于地狱烈火的威胁,在这个中世纪几乎没有士兵会不守口如瓶的。
    而在另一边,荒野种族的聚落中,一头异常干瘦猥琐的地精正在高处挥舞着自己手中锋利的弯刀,在它的四周,有大量的大地精、狗头人,甚至高大强壮的蓝胖胖食人魔跪伏于地,表示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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