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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致命镰刀

    “我瞧着今日怕是要下雨。一下雨就全完了,打更的更夫,不知道巷子里发生了命案,踩了进去。现场都是他的脚印,他还踢到了人头。”
    “京兆府一接到报案,我便让他们将巷子封住了,然后快马加鞭过来寻你。”
    曹推官着急的看了看天色,一个翻身上了马,伸手就要拽池时。
    池时摇了摇头,接过久乐手中的缰身,一驴当先的冲了出去,平时慢慢悠悠的罐罐,竟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一溜烟儿就只剩下个驴屁股了。
    曹推官扬了扬鞭,忙追了上去。
    昨日池时说凶手还会再犯,他还嗤之以鼻,不过是一夜的功夫,便被狠狠地打了脸。
    发生凶案的小巷,同昨日刘御史家相隔不远。同样是一条后巷,一眼放过去,都是大大小小的角门。这种地方,是专门给夜归人准备的。
    除了守门的小厮婆子,就只有喝得烂醉回来的纨绔,夜深人静的时候,是再好不过的杀人场所。
    天阴沉沉的,血红的小巷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之气。
    池时皱了皱眉头,翻身下了驴。
    “凶手比昨日,更大胆了些。”
    追上来的曹推官,慌忙下了马,他已经有些年纪了,被马这么一颠,有些气喘吁吁的,“你怎么知晓,凶手还会杀人。又怎么知道,他更大胆了些?”
    池时站着并没有动,眼睛四处观察着,“凶手打了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特别的凶器,又练就了一套寻常人没有办法做到的杀人手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不会只想杀一个人。”
    “通常只有连环杀手,方才喜欢用这种炫耀的方式,他们不想用普通人的手法来杀人,因为这样会泯灭于众人。凶器也好,独特的杀人手法也好,是他们在强烈的表达自己。”
    “只不过,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发生了第二件命案。”
    池时说着,朝前走了几步,“凶手更大胆了一些,是因为他玩追逐游戏的时间,更长了。而且,这一次,他站得离死者更近了。”
    池时指了指巷子口的一只布鞋,这是一只男子的鞋。鞋头上钉了一颗珠子,上头绣着一些祥云的纹路。而另外一只鞋子,正穿在死者的脚上。
    “死者很害怕,身后有人拿着凶器追他。他慌不择路,跑进了这条暗巷里,这是凶手一早替他选好的墓地。”
    “然后……”池时放眼看去,整个巷子里,便只有一个柴火垛子。那垛子上盖着一张油纸,显然是用来防雨的。油纸被掀翻在地,一角有零星的柴火散落了下来。
    她想着,抬手指了指,“凶手曾经在这个地方,躲藏过。可惜这里巷子,太过一目了然,躲在这里,不过是给人当猴耍罢了。你过来看,这里的柴火上,挂了不少丝线。”
    绫罗绸缎穿起来固然是舒服,但不比粗布麻衣耐造,随便被什么东西划拉一下,就会刮花了。死者当时一定很害怕,恨不得整个人都缩在柴火堆里,他的后背用很力,还在抖动。
    后背的柴火上,方才挂了丝线。
    池时眯了眯眼睛,她几乎可以想象得出当时的场景。
    她轻叹了口气,走到了尸体的旁边。
    “同昨日一样,死者被像镰刀一样的弯刀,割掉了头颅,杀人手法完全一致,乃是同一人所为。从尸体的僵直程度来看,死亡时间,应该是子时左右。”
    “死者同样为男子”,池时说着,一把扯开了死者的衣衫,看着他身上的红痕皱了皱眉头,“身上有吻痕,应该是刚从勾栏院回来。”
    “死者的手背有擦伤,膝盖,手肘处都有淤青。应该是在逃命时摔倒所致。除此之外,身边并无别的致命伤。”
    “咦,这手心里是什么?”池时掰开了死者的手,只见里头红红的一片,可这红同血迹不同,闻上去有些花香味儿。
    “阿嚏!”池时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面无表情的将手放了下去,“是花香。应该是女子的口脂或者是胭脂水。”
    死者刚在外头鬼混回来,身上沾了这些,倒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池时想着,站起身来,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那手,又转过身去,朝着头颅走去。
    这头被更夫踩过,脸上还有一个明显的脚印。眼睛同上一个死者刘璋一样,睁得大大的,一脸的惊恐,眼珠子几乎都要迸射出来了,可见当时十分的害怕。
    如同曹推官所言,现场全是乱糟糟的脚印,乃是更夫发现尸体之后,慌乱之间到处踩的。同昨日一样,现场并没有留下凶手的任何痕迹。
    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还是有什么特征,都毫无所知。
    池时眼中来了兴味,“京兆府有专门给仵作验尸的验尸房吧,你把昨日的刘璋,还有今日这位,都叫人抬过去。凶手不知道是谁,但是我们知道死者是谁。”
    曹推官点了点头,大手一挥,便有那衙役上前来收敛尸体。
    “今日的死者叫名张三,他家中倒不是做官的,是附近一个布庄的少东家。做买卖的,少不得应酬。张三基本上每晚都会出去喝酒,有时候彻夜不归。”
    “家中人没有给他留门的习惯,是以他昨晚上被杀了,一直到今日早晨,方才被人发现。因为我怕落雨,着急寻了你来,还没有来得及细查他昨夜的行踪。”
    池时点了点头,曹推官已经算得是难得的能吏了,但他也没有那分身的本事,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便将人查了个一清二楚。
    “那刘璋呢?昨日来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听你详说。”池时问道。
    “刘璋,唉……老子英雄儿狗熊……刘御史一身清正,要不然,也不会住在鱼龙混杂的地方。刘璋是个彻彻底底的纨绔子,读书习武样样不成。”
    “成日里在外头喝花酒,那是猫嫌狗憎。他出手阔绰,刘家不宽裕,他便拿他娘子的嫁妆去花,他岳父家中人,都对他颇有微词。”
    “那日他去天香楼喝了酒,戌时三刻散了场,便去了刘家附近的柳叶巷,他在那里养了一个外室郭娘子。刘御史不知道外室之事,且严令刘璋每日要在子时之前回来。”
    “结果那日,他子时便在巷子里遇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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