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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章 泡酒

    实际上许仙的确发生了蜕变,修行之道,便是进化,由人蜕变成仙。
    有大日哥斯拉佛陀坐镇心神,许仙的心灵不坠,一切烦恼忧愁与固有认知将不会成为他的阻碍,每天只要睡上一觉,见大日哥斯拉佛陀,便能荡尽心灵尘埃。
    这种心境,是无数修行者所艳羡。
    对此有着直观认知的,则是药铺的老大夫,只是过去了一天,他觉得许仙愈发地陌生,身姿挺拔,丰神俊朗,好像神仙中人,同时医术也更加地精进。
    学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的大学学制是四年制,医科大学则需要五年,执医之前还需要三年的规范化培训,更别说八年制、五加三一体化培养,而在没有系统性医学教育的现在,一个学徒想要真正地成才,十年八年是不够的。
    而许仙的天份令老大夫感到惊讶,只需要一年的时间,许仙就能够独立地把脉问诊,开方抓药,跳过了寻常人需要数年时间索要经历的学徒-掌柜-坐堂郎中的过程。
    药铺开药,是要付诊金和药费的,一些家里没那么富裕的,老大夫会稍微减免一些诊金,当然,明显上那样做并不好,是坏了规矩,你积德行善了,却让同行吃不饱饭,那样做会招人排挤的,所以老大夫就找了别的方法。
    就是让许仙尝试着把脉问诊开药,然后自己再诊治一遍,以此为借口来减少诊金。
    许仙开的药方还稍显稚嫩,老大夫还能够点评一二,后来药方越加成熟,老大夫估量着自己也就差不多的水平,等到了后面,老大夫都有些看不懂许仙的药方。
    而这,仅仅是在剿灭那伙强人的一个月之后。
    经过许仙的讲解,老大夫了解其中的道理,竟发觉自己大有收获,对于医理了解得更深,许仙对人体的认知竟然要超过他这个行医几十年的老大夫,那份独特却又合理的见地,就好像许仙把一个人活生生地拆开,以此来观察学习然后得到了充足的经验。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老大夫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许仙表现得如此优秀,也有他倾囊相授的结果,与有荣焉。
    “哎,许仙,你有如此天份,为什么不用心读书,专心科举,反而来学医。”在一个衣衫褴褛、提着药千恩万谢的小女孩出门之后,老大夫看着柜台后认真模样的许仙说到:“虽说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但救民不如救世,做个好官能够救下的人远比行医问药多的多。”
    之前李公甫找到他,把妻弟许仙塞给他学医打着的“读书不成,考不上科举”的名义,看着如今的许仙,老大夫说什么都是不信的。
    就许仙表现出来的天份,不说学医了,学什么都是非常快的,如果说许仙读书不成,科举无望,那么天底下能走科举之途的人也就屈指可数了。
    许仙点了点自己的头,说到:“许仙之前未曾开窍,资质愚钝,如今开了窍,自然是学什么都快,更何况还有一个好师父。”
    许仙指的是名义上的师父大日哥斯拉佛陀,和实际上教他各种东西的岳斯,后者可以说改变了他一生,至少从现在看是如此。
    但老大夫捋着胡须,一副受之有愧缺又带点喜悦的神情,很明显,他以为岳斯说的那个师父是他,许仙不清楚老大夫为何那种表情,尊师重道,不便过问。
    至于为什么不继续读书考科举,他现在已经是修行中人,追求的是逍遥自在,功名利禄反而对他有害,会阻碍修行,如今这般悬壶济世,反而有利,治病救人乃是功德之举。
    ……
    在某个山洞中,一个精瘦的和尚打扮的人拿着一个皮囊大口痛饮,将其中的液体喝尽之后丢到一旁,脸上满是不耐烦的凶戾之色。
    山洞以他的身体为界限分为两部分,一边是他丢弃皮囊的地方,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皮囊有数个,其中夹杂着各种骨头,有牛、有马、有羊和其他一些牲畜。
    那些骨头很干净,山洞当中虽然略微潮湿,却也没有臭味。
    而在这个和尚的另一边,则堆着一些金银财宝,当然,那些只占了很少一部分,里面最多的还是布匹与铜钱,只是上面都带着血,很明显来路不正。
    他本是一只山中普普通通的蝎子精,还未修行到化形的境界,一直在山中修行,饿了的话就在这山中狩猎,偶尔到山下去,去那村中用粗浅的法术偷狗盗鸡牵羊,因为它的法力并不够带走更大型的家畜,直到前不久才偷走了一头耕牛。
    尾后长针一蛰,那头健牛便没了声息,乖乖地任它带走,然后饱餐了一顿。
    在一个多月之前,这只蝎子精忽然福灵心至,学会了一门神通,或者说是一种辅助修行的法门,那法门不知道是天赋神通还是自己感悟,至少蝎子精用起来非常得心应手。
    那是一种靠着吃东西修行的方法,可以将吃下去的东西化为元气吸收,而不仅仅是果腹而已,蝎子精捕了一头野猪用了这门法术,先是用尾后毒针毒晕野猪,再用螯肢在那野猪身上切出伤口,痛饮其血,最后用妖力和消化液一起从伤口注入野猪的身体里,将野猪的肢体溶解成浆再进行吸收。
    因为有妖力掺合其中,野猪的皮在消化得过程中得以保留,最后会形成一个包裹着浆液与完整骨骼的大皮囊。
    吃掉那头野猪之后,蝎子精果然修行大为增益,甚至能够化形了。
    之所以说他是僧人打扮,只是因为他头顶无毛,是个光头,仅此而已。
    神通无名,蝎子精也是个没文化的,干脆也不起名字了。
    在修行小有成就之后,蝎子精越发依仗这道法门,只是山中野兽难捕,而且肉不多,乡下农户又穷,根本没有几头牲畜可以吃。
    但化形之后的妖怪智慧也得到了增长,蝎子精想到了发展下线这个方法,找了一个农户,传了他一手妖法,让那农户为他找来牲畜吃。
    当然,那并不意味着农户也能修仙了,只是蝎子精那门神通的一种衍生应用,是它将一部分的法力储存在农户体内,让他能够通过消耗那部分的法力来施展法术,但是用完了就没有了,需要它再进行灌输。
    使用过一次法术,农户便欲罢不能了,但蝎子精不会平白无故地为他灌输法力,农户需要提供牲畜换取蝎子精出售,而蝎子精之所以不吃人,是因为人的血肉污秽,不利于消化,不如牲畜来得干净。
    很显然,这个农户就是之前的大哥,他的法术就是这么来的,那堆尸骨就是他抢劫富户所得的拉车的牲畜,得到的金银财宝,也被农户存放在了蝎子精这里。
    有了这样一只大妖怪看守,金银财宝很安全,大哥也不必担心自己的那几个结拜兄弟会害了他然后瓜分财宝,因为蝎子精只认得他。
    而大哥在面对岳斯的追击跪地求饶,说愿意告诉岳斯金银财宝换取自己一条性命的时候,其实也没安好心,就是准备借助蝎子精的力量除掉岳斯。
    但是自打一个月前那一次送来了大批牲畜之后过后,大哥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蝎子精的面前,而蝎子喜静不好动,蝎子精即便修成了人形也是如此,窝在挑选好的山洞里一个月也不挪窝,之前一批送来的牲畜都吃完了这才想起自己还留着那么一手。
    “怎么回事,这么多天了,还不见他们送祭品过来。”
    蝎子精也不在意大哥的死活,只是对于自己口粮断了的事情有些发愁,不过蝎子精好歹是多年成妖,没有坐在这里去等,而是主动出去找,实在不行可以花钱去买。
    蝎子精看着那些金银财宝,随手抓了些塞进自己怀里,然后就离开了山洞,向着之前大哥几个强人藏身的树屋的方向走去。
    看着蝎子精远去的背影,岳斯笑着说到:“对,这就对了吗,我辛辛苦苦培养你,就是给许仙送经验的,不拿一两只妖怪练练手,怎么算是修行人士呢?”
    “而且蝎子泡酒可以美容养颜,通络止痛,活血除湿,经常喝蝎子酒,可以延年益寿,保护肾脏,提高机体免疫力,放松身心,提高抗病能力,虽说不能包治百病,但对治疗风湿、肩痛、肩膀炎、头痛、面瘫之类的常见疾病有奇效。泡上这么一缸酒,只要不败家,及时向里面续上新的酒,就是发家致富的本钱——拿一只蝎子精泡的酒,这得卖多少钱一杯阿!”
    “这小小的钱塘县,风云际会啊,五毒中汇聚了四种,白素贞和小青的蛇,金拔法王父子的蜈蚣,王道灵的蛤蟆,如今的蝎子精,这就能凑成一坛五毒大补酒了……嗯,不行,不行,要看青白二妖是个什么品行,贸然泡酒就不好了。”
    岳斯的话语没有传出去多远,便与他的身形一道消失在了山林之间。
    浑然不知自己落入了算计的蝎子精找到了之前大哥他们藏身的树屋,这个树屋的位置他是知道的,不然凭借那几个人的力量,是如何把那么多的牛马和财宝运到山洞那边去的。
    对于蝎子精来说半个时辰不到的路程,寻常人走路能够走上一天,只是,在原本的树屋的位置上,只有一堆废墟,风雨侵蚀已经让这里看不出原本树屋的痕迹了,好像这里只是一颗倾倒的树的残骸一样。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蝎子精不知道大哥是跑了还是死了,也没有去深究这件事,只是找了个阴凉避光的地方暂时躲了起来,虽然化为了人身,但蝎子的习性未变,昼伏夜出,喜潮怕干,喜暗惧光。
    现在是上午时分,日头逐渐变得毒辣,蝎子精虽然能够承受,但却并不舒服,等到了傍晚时分,他才下山,随机挑了一个方向,向着钱塘县的方向走去。
    一进钱塘县县城,蝎子精便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那诱人的香味儿使蝎子精忍不住多嗅了几下,接着瞬间便大量分泌了唾液,甚至口水不受控制地从嘴角滴落。
    虽然化为人身之后早有了嗅觉、听觉,但蝎子精还是第一次闻到这种诱人的味道。
    好巧不巧,蝎子精现在站的地方是那种地方,正是晚上刚开业,姑娘们刚上班的时候,依在二楼栏杆上招呼客人的姑娘看到蝎子精那副猪哥像,忍不住笑出了声。
    但蝎子精顾不得那么多,他的本能告诉他,那发出香味儿的是一件宝贝,是天材地宝,只要他吃了那个宝贝,修为便能够大为增长。
    寻着味儿,蝎子精向着天材地宝的方向走去,却又引得那些姑娘一阵好笑:“你看那和尚,动了凡心又不敢真的做什么,在院子前嗅了半天姑娘的脂粉香,灰溜溜地跑掉了。”
    其余的姑娘也是一阵娇笑着附和,但没有人留意,蝎子精口水滴落的地方,出现了几个小坑,那是被蝎子精口水腐蚀出来的痕迹。
    另一边,天色已晚,药铺关门之后,许仙和李公甫一并向家的方向走去。
    这两个人并不是空着手,许仙和李公甫一人抱着一坛酒,许仙抱着的酒坛足有半个人大,李公甫倒轻松许多,手中提着的是人头大酒坛,一只手便能拎着,另外一只手里还拎着几包药——不是他或者许娇容身上有了什么毛病,那只是泡酒用的药材而已。
    以李公甫的开销,断然不会一次买这么多酒的,不是他没钱,而是买这么多的酒,会吃许娇容的唠叨的,这两坛酒背后有原因的。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那富商大仇得报,又赶忙去和他背后的大人物汇报了自己的遭遇,毕竟损失的除了他的妻儿老小之外,随行携带的钱财可不少,一并被那强人带走了。
    但是李公甫带队清剿,结果只把那几个剪径强人的尸体带了回来,钱财只有从那些强人身上搜刮到的少许金银首饰,很明显是他们私藏的一些,其余不见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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