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食肆 作者:三无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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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冷漠深沉帝王攻架势简直吊炸天,完全刷新了魅力值。
四郎听完松了一口气:“嗯嗯,我明白了,三界的争斗也是这样,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二哥面瘫脸没有回答,其实他心里有点不高兴,因为四郎这句话的意思居然和那个人当时说的一模一样!这样的心有灵犀他一点都不想要好不好?绝对绝对不能让四郎知道!╭(╯^╰)╮
四郎可不知道二哥心里打着这么幼稚的小算盘,看他一脸冷漠,神色半明半晦,还以为在考虑什么关乎妖族存亡的大事,一时不敢出声打扰,就自己闭着眼睛想心事。
然后……然后二哥看着倚在他胸口,不到一盏茶功夫就睡得口水直流的四郎,无奈的叹口气,让他躺下去睡得舒服一些。
“出来吧。”安顿好四郎后,二哥抬头冷冷的说。
门吱呀一声轻响,一个浅淡的黑影投射到屋内。
第66章 金钱肉3
陶二哥是昨天半夜来分茶铺子里找到四郎的。不知道他和道士谈了些什么,第二日四郎睡醒之后,二人居然没有打起来,反而平和的坐在一起喝茶……这么说也不准确,其实是道士喝茶,二哥看着四郎发呆。
因为陶二自言在城中还有要事,所以先不忙北上去陆阀,只在城中赁下一个店铺,暂作落脚之地。他早就叫华阳带着人打点好了,四郎只管跟他走便是。
苏道士也表示自己受了师傅所托,还要在江城办些事情,顺便可以继续教导四郎一段时间。四郎自然是欢迎的,他还指望着跟道士学好法术变强呢。
于是三人辞别了店家,要往江城行去。
吴娘子估计是昨晚没睡好,眼睛里的血丝更多了。她依依不舍的抚摸着四郎的头顶,一再叮嘱他没事来郊外看看婶娘,四郎点头应了,几人才上马车告辞而去。
江城是一个水上城市,洄水从城中流过。洄河两岸,遂成河市。河中日日有船只往来不息。上面有东西二桥,民居繁黟,倡优杂户,是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其中不乏藏龙卧虎的高人,也有许多粗鄙野蛮的市井小民。河市街巷中遍布酒肆店铺,商家、摊位,人群熙熙攘攘,往来不绝。
看着比汴京城更加热闹繁华的街道,嬉笑追逐的小儿,讨价还价的市井小民,鲜衣怒马的达官显贵,甚或洄水之上飘来的丝竹之声,四郎简直不能相信这样繁荣平和的城市里、这样平凡鲜活的居民中居然混迹着一个连陶二哥都惊动了的地狱恶鬼。
他心里猜想,不知道苏道士和吴娘子是否也是代表巫、道两派来捉拿这个恶鬼的呢。如果真是这样,惊动这样多的厉害人物,证明这个恶鬼的确十分棘手了。
几个人进了东水门,穿过弯弯曲曲的小巷,最后在天水巷靠近飞虹桥畔的一栋二层小楼前面停了下来。这就是陶二说的暂时落脚地。
四郎站在这栋小楼前头仰着脸看,觉得二哥实在是太谦虚了,他想着暂时落脚地大约是哪家客栈,谁知道面前这栋小楼简直就是汴京有味斋在江城的翻版,甚至比汴京里那间食肆更加气派一些。
店铺正门对着天水巷,有一个方方正正的彩楼欢门,上头新换了一块牌匾,写着有味斋三个大字。楼门比食肆本身的二层楼犀脊要高出那么一点,也是繁华的清明坊河市区最高的建筑了。食肆下部有一段与栏板高度近似的固定挡墙,挡墙外有一小片区域,种些当时人家用来护院的荆棘一类植物。
次门向着洄河而开,挂着酒幌和酒帘,酒幌上写“新酒”字样。还有一排青石垒成的小阶梯延伸到水中,来往的商船渔船画舫都可以在这里打尖歇脚。店主人家住在食肆的后头,很多开间以围墙围成较小的院落,也是一面临水一面临街。院落里头两棵大槐树,看着像是有些年头了。
听说这屋子有些不干净,所以一直也没赁租出去,闲置了有二、三年,如今总算迎来他的新主人。
陶二看到四郎吃惊的样子,心里十分自豪,搂着四郎,带着跟班苏道士大摇大摆走了进去。
苏道士:(╰_╯)#
一走进店门,四郎就看到槐大槐二华阳等熟悉的面孔迎了上来,小麒麟不在,据说已经被殿下扔回了昆仑山。众妖都围着四郎嘘寒问暖,个个大骂那拍花子的恶道。
苏道士:……
众人说笑归说笑,闹了一阵,就有客人上门来。于是四郎又做回了老本行,洗了手忙忙进了厨房。虽然厨子不是什么风光的职业,但是四郎真的很喜欢,其实饕餮在人间零零碎碎的日常花销,一直是用四郎赚来的钱,而且,饕餮跟着四郎,不仅有各色美食供应,还以四郎用人间美食交换而来的各种*为食……这么一想,的确是四郎在豢养饕餮,而不是饕餮包养了四郎。
担负养家糊口重担的四郎走进厨房一看,厨房也是熟悉的样子,连柴米油盐都放在固定的位置之上。听说是华阳领着一帮小妖怪亲自收拾的,虽然这一切不过是妖怪们的幻术,可是他还是很领这份情谊。
四郎也没有忘记苏道士,尽管苏道士至今不肯松口,但四郎早就把苏夔当成师傅一样对待,所以一到有味斋就吩咐华阳给道长安排房间住下。
店中妖怪虽然不喜欢道士,可是既然两边暂时签订了盟约,那么短时间内妖怪们也就默认了苏夔的存在。
宋正明年轻时候在白记米铺里当伙计。那时候,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邻居,叫做罗阿九,家里是天水巷里替人浆洗衣物的。阿九和宋正明两小无猜,到两个人长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宋正明的母亲就去罗家提亲,两边订好了婚约。
后来宋正明的父母过世,等他守完孝再去罗家提亲,罗婶娘却要求三十贯钱并一匹好马作为聘礼。
宋正明一个穷小子哪里出得起这样的聘礼?虽然有婚书,可是当朝的礼法是把交付聘财作为婚姻最终成立的必要条件,所以这婚事自然没有成。
当时流行财婚风尚,在议定婚姻的时候,男方聘财的厚薄,女方妆奁的丰俭,均是双方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这并不只是对男人的要求,对女子也是一样。一个没有丰盛妆奁的寒门女子,想要嫁的好,简直是难上加难,就算是同阶层的男子,稍微有些本事或者自视甚高想要一飞冲天的,都愿意去娶那些有大笔嫁妆的富家千金或者士族庶女。
男人在婚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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